(二)柜台市场
柜台市场与拍卖市场不同,它没有集中性的交易场所,因此又称为“场外交易”。在这个市场上,金融工具的买卖双方分别同交易商进行交易,买卖价格不是由交易双方直接竞争来确定,而是由交易商根据市场行情同时报出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承诺以所报的买入价格购买该金融工具,或以所报的卖出价格出售该金融工具,在没有报出新的价格之前,交易商不得拒绝以报出价格买卖该种金融工具。交易商报出的价格中,买入价格低于卖出价格,买卖之间的价差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
交易商与经纪人不同,经纪人只起撮合的作用,收取佣金,自己不参加交易,不承担交易的风险;交易商则直接参加交易,成为买卖的一方,承担可能的风险。交易商拥有一定量的存货,以便随时买卖,但相对于市场交易量而言,其存货数量是非常小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行为就像是零售商,买入商品不是为了长期拥有,而是为了再卖出去以赚取价差。不过,随着市场的发展,交易商与经纪人的差别逐渐不那么明显了,金融机构常常同时以交易商和经纪人的身份出现在市场上,前者被称为自营业务,后者称为代理业务。在拍卖市场上,交易商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在股票市场上,对于交易量不大的冷门股票,交易商起着活跃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此时,他们又被称为“做市商”。
为什么这种以交易商为中介的市场组织形式被叫做柜台市场呢?据说这是因为这种方式的交易最早是在银行的柜台上进行的。也有将柜台交易称为“店头交易”的,这是来自日本的译法,日文的“店头”与中文的“柜台”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