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成效 (二)改革成效经过近20年来的改革, 信用社管理和业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 清股扩股, 搞活信用。 各社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理、 监事会, 广泛进行清股、扩股工作, 积极吸收新社员。 1997年底, 全省农村信用社股金已达2 505万元, 比1978年增加2 401.8万元,股金占资金的比例由改革前的6.4%增加到25.42%。 (2) 扩大了业务范围。 从以往单纯支持农牧业生产转变为支持农、 林、 牧、 副、 渔、 工、 商、 建、运、服等各业发展。 到1997年底, 全省信用社累计发放各类贷款48 675万元, 在支持农牧业生产, 支持农村市场经济发展, 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改革用工制度。信用社用工制度改革, 实行合同制, 使自身不断发展壮大。 1997年底, 全省州、地、市、 县信用联社和信用社已发展到389个, 从业职工1 927人; 信用社拥有固定资产7 900万元, 资本金8 119万元, 比1990年分别增长6.2倍和8.3倍;拥有交通工具351辆, 各种电子设备133套。 (4) 发展存贷业务。通过改革, 全省信用社先后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经营机制, 存贷款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1997年底, 全省信用社共有各类存款余额达94 397万元,比1978年的13 256万元增加81 141万元, 增长7.12倍, 累计上缴赋税442万元。 ☚ 3.改革发展阶段(1980—1997年) 四、 农村股份合作制 ☛
(二)改革成效 (二)改革成效由于价格改革和其他改革,特别是实行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的缩小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1.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发展。1990年和1978年相比,全自治区农业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1.06倍,平均每年递增6.2%。其中:粮食增产65.24%,油料增产143%。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农产品商品率逐步提高,与1978年相比,农产品市场繁荣,物品丰富,方便了人民生活。 2.农民收入增加。1979年农产品大幅度提价后,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得到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当年种粮平均(小麦、粳稻、谷子、玉米、高粱、糜子6种)每个劳动日净产值1.34元,比上年的0.78元增长54%。1988年5种粮食每工净产值7. 434元,1989年每工净产值11. 74元。到1990年,加上农村其他产业的发展,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69. 78元,比1978年的115. 9元增长4. 54倍。 3. 工农产品交换比价缩小。在几年价格改革中,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农村社会商品零售价格都有提高,但前者提高的幅度大,超过后者提高的幅度。因此,工农商品的综合交换比价缩小,农民从价格改革中得到了实惠。1990年全自治区工农商品综合比价比1978年缩小42. 20%,即用同样多的农产品可比1978年多换42.20%的工业品。 ☚ (一)农产品价格改革 (三)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00028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