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乡镇企业不仅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且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产生着巨大的作用,成为振兴四川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1.改善了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是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以农民自行集资为主,大批兴办乡镇企业,极大地缓解了剩余劳动力对社会的压力,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乡镇企业的发展,打破了长期以来“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二元经济结构,冲决了壁垒森严的城乡分割体制,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使城乡界限趋于模糊,起到了沟通城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大部分领域里拓展阵地,办的二、三产业遍布城乡,与此同时,为众多的产业经济门类不断注入新生力量,推动其发展壮大。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过去严重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得到调整,相应地使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长期失调的状态逐步改变,使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农民开始享受到现代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三大差别”渐趋缩小,更加巩固的新型工农联盟正在展现。
2.成为四川经济中的重要经济支柱。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振兴四川经济中挑起了重担。199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在全省社会总产值中占到23.8%,在全省工农业总产值中占到39.4%;乡镇工业产值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占到28.2%,净增的产值占全省工业净增数的62%。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在全省3 092.3亿元的社会总产值中占了33.3%,乡镇工业产值在全省1 819亿元工业产值中占了33.2%,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1990年,乡镇企业交纳税金占全省财政收入的15.2%,在有些地方,乡镇企业已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来源。1992年乡镇企业实际上交国家税金达28.39亿元,,较上年增长46.4%,占全省财政收入140.4亿元的1/5强。
3.繁荣了社会主义市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繁荣了市场,丰富了社会商品供给。所生产的主要产品在全省同类产品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90年,原煤产品占全省的49.4%,铁矿石占10.1%,水泥占27.7%,酒占30.7%,丝织品占18.7%,罐头占9%,机制纸及纸板占32.8%,原盐占11.3%,食用油占35.6%,糖占13.8%,磷矿石占62.4%,磷肥占20.5%,硫铁矿占56.3%,硫酸占10.4%,生丝占32%,砖占80.4%,中小农具占80.1%,麻袋占15.5%,发电量占6.9%。1990年,乡镇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占全省出口商品货源收购总额的15%,1991年,占全省的17.4%。
乡镇第三产业的兴起,大大增加了农村商业网点,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更加方便了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