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行阶段1971—1978年
70年代,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盲目增长的危害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由宣传舆论、部分试点到全面推行,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❶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1971年成立了河南省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卫生厅合署办公。1973年8月重新成立了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生产指挥部指挥长王维群任主任,同时各地按照省委要求也配备了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计生委主任,为全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❷开始把人口增长指标纳入到全省发展国民经济总体规划。
❸制定了农村计划生育政策。1974年1月,河南省委批转了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并转发了《关于计划生育的几项试行办法》,提出“晚、稀、少”的原则,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两胎间隔4~5年;要求广大青年实行晚婚,制定晚婚计划,农村提倡男25岁,女23岁以上结婚。并对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落实节育措施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在招生招工方面,优先招收晚婚青年,提倡男到女家落户,对自觉落实节育手术者一律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❹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1974年8—9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市地领导干部200余人进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计划生育大检查、大宣传活动,还组织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报告团,行程2万余里,先后在84个县宣传演讲计划生育。从1975年1月开始每年的元旦至春节期间都要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规模宏大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❺注重了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制定了保证质量、疏通渠道、合理供应、科学使用等项工作制度。在节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科研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由于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在控制人口过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1年的2.604%下降到1978年的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