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一国两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一国两制yīguóliǎngzhì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提出的构想。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共同发展。
 ◇ 邓小平主任最近提出“一国两制”的理论,而香港回归中国后,将保持其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正是这一理论的实践。(人民日报.1984.9.12)
 ◇ 澳门大学教授杨允中代表就落实“一国两制”,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作了发言。(中国青年报.2000.3.9)

一国两制yīguó liǎngzhì

指在一个国家内,实行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例如:“他提出‘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经济日报》1985.2.14)“‘一国两制’,这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但是这个可以延伸到国际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72页,人民出版社,1987)

一国两制yī guó liǎng zhìодн-две систéмы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全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统一而制定的重要方针。其主要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里,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港、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个全新的政治概念。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第一次使用了这个概念。1982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知名人士时明确指示,“一国两制”的大致设想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这一构想的基本目的在于和平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完成统一祖国的宏伟大业。

☚ 民主人士   三个世界划分理论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yīguó-liǎngzhì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党在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的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此项政策也适用于台湾。

相关链接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就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未能付诸实践。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依据这一构想,我国顺利地实现了1997年香港回归和1999年澳门回归,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号文件 ☛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建立特别行政区,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和恢复对港澳行使主权问题的战略构想,是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实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形成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次宣布“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的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邓小平在多次讲话中表示:中国政府力求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问题,“一定考虑到台湾的现实,重视台湾人民的意见,实行合情合理的政策”。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发表讲话,提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经济文化关系不变”。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指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来解决。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中国政府决定,为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在1997年7月1日恢复行使对香港地区的主权后,维持香港现行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在香港设立直辖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人自己治理,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独立财政权,在司法审判上享有终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以法律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澳门问题的解决办法与香港问题相同。台湾问题同香港、澳门问题的性质虽然不同,但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表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完全适用于解决台湾问题。这一构想既是从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和祖国统一的历史要求出发的,也是从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情况和现实状况出发的。它对于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寻找解决一些重大国际争端的出路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的解决国家和平统一问题的战略方针。即在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台湾、澳门等个别地区则仍维持资本主义制度。这一方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第31条的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在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后,将在这些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享有高度自治权。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的 “中英协议” 中首次提出。它对于推动台湾回归祖国问题的解决,对解决一些重大国际争端都有借鉴意义。

一国两制

1979年1月30日邓小平在向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解释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立场时,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进一步释明了有关“一国两制”的构想。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代表时第1次正式使用“一国两制”的提法。1984年5月,“一国两制”写进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1997年香港的回归是“一国两制”思想的重大胜利。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Yiguo liangzhi

中国政府为合理解决香港、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而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这个构想是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至1981年8月26日邓小平会见知名人士傅朝枢的谈话期间逐步形成的。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提出的关于统一祖国的9条方针,则使其内容更具体化。其中建议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1982年9月下旬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首次使用了“一国两制”说法。此后他又讲过多次。其基本含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国的主体。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4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一政策。根据这一构想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澳门问题。1982年9月起中英两国领导人就香港问题开始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字,198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联合声明规定: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在恢复行使主权后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1987年4月13日中国、葡萄牙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字。确定: 中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 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yiguo liangzhi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实现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及台湾的统一而提出的一种构想。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国家主权和台湾回归祖国以后,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渐形成和完备,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984年5月15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公开使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提法。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都确认了一国两制的原则。

☚ 联邦制   政体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yiguo liangzhi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其涵义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相互促进,共同繁荣。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在香港、澳门地区的主权,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而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1978年底,邓小平在谈到解决祖国统一问题时首先提出了这一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81年9月,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政策,明确指出,台湾在祖国和平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982年,中国政府在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时提出以“一国两制”的构想收回香港。同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特别行政区。这样,“一国两制”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有立法权、终审权、外事权;可以发行货币;在不构成对大陆威胁的条件下,台湾地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1984年12月19日和1987年4月13日,我国政府先后同英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圆满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Yiguoliangzhi

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同志为我国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中国和英国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和联合声明证明了这一方针的正确性。“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体——大陆11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局部地区保留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至少50年不变;例如:在1997年我国对香港实行主权后,根据宪法规定在香港设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外,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现实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财政保持独立,可与各国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负责维持社会秩安等。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行使国家主权。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央政府统辖下的特别行政区,在社会、经济、行政、财政、立法、终审以及涉外的经济、文化关系等许多方面,根据具体情况赋予高度的自治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不能行使国家主权,不能行使整个国家的外交、国防、宣战、媾和等权力。”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中英、中葡已就解决香港、澳门问题达成协议。我们还要按照这个方针努力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历史将证明,通过“一国两制”实现国家统一的构想是一项伟大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的伟大创举。

☚ 人民代表   对外开放 ☛

一国两制

见“政治学”中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针对台湾、香港、澳门与祖国大陆的统一问题,邓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与我国实际相结合所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1984年5月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确立。具体内容包括
❶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实行两种并存的制度,即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主体,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❷这两种制度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长期并存,和平共处,互相支援,互相竞赛,并用法律的形式保证。
❸在台湾、香港、澳门成立特别行政区,使其享受高度的自治权。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特别行政区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我国政府已分别与英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达成了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协议。

☚ 祖国统一大业   文明古国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或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的简称。这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关于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一项原则。虽然香港、澳门是处在外国政府的管辖之下,与台湾有所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即实行的都是资本主义制度,与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因此,为了解决港澳回归祖国后的社会制度问题,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其主要点是: (1) 维护中国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明确台、港、澳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允许台、港、澳保持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维持香港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以利其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 (3) 保持大陆地区与台、港、澳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与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使大陆与台、港、澳地区的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4) 中央政府不会改变香港等地的资本主义制度,也决不允许任何人将香港当成颠覆大陆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央政府的基地; (5) 作为特别行政区域,中央政府将给予台、港、澳以特殊的政策优惠。“一国两制”为解决台、港、澳地区这种特殊情况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方案。

☚ 一边倒   一致同意原则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所谓 “一国两制”,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内部,坚持 “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 “两种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是说: “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上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9页)这就叫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 “一国两制”。
(1) “一个国家” 是问题的核心,是政治前题和根本保证。坚持 “一个国家”即是坚持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坚持 “一个国家”,这就是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主权,而香港、澳门和台湾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因如此,坚持 “一个国家” 即坚持国家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和中华民族的统一性,“一个国家” 是前提,不承认“一个国家” 就不存在 “两种制度” 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存。
(2) 实行两种制度。实行 “两种制度”,首先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在12亿人口的大陆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允许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在坚持 “一个国家” 的前提下,在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历史形成的地区仍然保留资本主义制度,以促进该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其次,搞 “两种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 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页)不存在谁吞并谁,在一个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既不是搞大陆的社会主义吞并台湾、香港和澳门; 也不是台湾、香港和澳门将现在的资本主义或别的主义强加给大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要长期共存、和平共处、互相竞赛、互相支援、共同发展,共同为中华民族的发展作出贡献。实行 “两种制度” 是 “一国两制” 构想的基本内容,而以社会主义为主体是其构想的一条基本原则。
(3) 制定相应法律,设置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并制定有关的法律,保障“一国两制” 的长久实施。依照宪法和共同认可的法律、法规调解各种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保证大陆地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设立特别行政区就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设置特别行政区,由统一的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使国家的权力,特别行政区行使地方政府的权力,并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等方面服从中央。特别行政区现行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不变; 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的所有权、合法的继承权和外国的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台湾特别行政区仍保留自己的党、政系统和军队,并由台湾自己来管理,大陆不派军队和行政人员驻台。此外,台湾当局和各界人士,可担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的管理工作。
(4) “一国两制” 方针长期不变。“我们采取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0页)邓小平指出: “再过十三年,再过五十年,会更加证明 ‘一国两制’ 是行得通的。”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2页)“我们讲 ‘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3页)中国的现实和发展需要一个繁荣稳定的港、澳和台湾。50年后,我们同国际上和台、港、澳经济交往更加频繁,相互依赖,就更不会变了。因此,“一国两制” 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和过渡性措施,而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作保证的一项长期的国策,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上百年,长期不变。

☚ 统一大业   “一国两制”构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构想符合大陆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民的现实和将来利益,是我们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进步的最佳选择和根本途径。理论依据是:
❶实事求是是 “一国两制” 构想的思想基础。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新中国成立后,香港、澳门依然未能回归祖国,台湾也仍在国民党控制下,而且这些地方一直搞资本主义,这是不能回避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事求是地寻找办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的现实途径,这便是一国两制。只有采用 “一国两制” 方式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才对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有利,对整个中华民族有力。
❷爱国主义是 “一国两制” 构想的政治基础。实行“一国两制” 就必须以爱国主义为基础和前提。这就是无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还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港澳台,都要以整个民族利益为重,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既然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两种制度,二者就不应处于互相对立、互相敌视的态度,而是应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共同促进民族和国家的繁荣与强盛。因此,爱国主义自然成为维系生活在两种制度下的中国人民的团结,实现和维护祖国统一,振兴民族,建设国家的共同政治基础。
❸和平共处是“一国两制” 构想的国际基础。在当今世界,依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时代,谁也吃不掉谁,只能实行综合国力竞争的和平共处。既然 “一球” 可以 “两制”,为什么不能把和平共处原则应用于国内部,实行 “一国两制”呢? 如邓小平指出的: “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一国两制” 即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内部,坚持 “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两种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是说,“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上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 这就叫做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 坚持 “一个国家”。坚持“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坚持 “一个国家”,这就是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主权,而后者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实行 “两种制度”。这里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在一个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大陆地区是这个统一国家的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台、港、澳地区是这个统一国家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其次,在一个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不存在谁吞并谁的问题; 而是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3) 设置特别行政区。就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设置特别行政区。由统一国家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使国家的权力,特别行政区行使地方政府的权力,并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
(4)“一国两制” 方针长期不变。这是同中国需要五六十年时间才能实现现代化联系起来考察的。在此期间,中国的现实和发展需要一个繁荣稳定的港、澳和台湾。“一国两制” 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和过渡性措施,而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作保证的一项长期的国策,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上百年,长期不变。
(5) 制定相应的法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制定有关的法律,保障 “一国两制” 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一国两制” 问世以来,不仅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范例; 不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其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❶ “一国两制” 为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提供了最佳的选择。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实现现代化,使中华民族兴旺发达,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全体大陆人民的努力奋斗,而且需要同台湾、港澳同胞联系一起共同奋斗。近10年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一国两制” 不仅为收回港澳主权,台湾早日回归祖国,最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提供了迄今最佳的途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 “一国两制” 旗帜下形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其大陆的亲友的积极性,为国家富强尽职尽力。
❷ “一国两制” 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历史遗留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当代世界并不太平,矛盾和冲突此起彼伏,连绵不断。解决这些长期悬而未决的国家间、民族间争端,使之有个较为和平的世界,是国际进步势力和有识之士都在冥思苦想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国两制” 的提出和成功实践,不仅为祖国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也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经验、途径与思路。可以说,“一国两制” 所产生的影响不只局限于中国范围内,这个创举对整个世界的和平事业都将有着深远的意义。
❸ “一国两制”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一国两制” 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作过论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当代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邓小平讲过: “一国两制是一个新的思想”,“这是个新语言,是前人未曾说过的。”

☚ 特别行政区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即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外交、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方针是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指导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化和法律化。“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1981年9月30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点方针政策,主要是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两党谈判,台湾与大陆实行通邮、通商、通航,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权,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产方式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等。后来,邓小平将这一思想概括为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形成 “一国两制” 的概念,并以此作为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的国策。按照 “一国两制” 的方针,我国政府制定一系列更为具体的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政策,并将它们载入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不折不扣地、妥善地分别将两个联合声明的精神写入,又将两个联合声明的精神作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表现出巨大的创造性。“一国两制”理论的提出,在为妥善解决香港、澳门的历史问题奠定基础的同时,亦为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解决类似的问题提供一个新的方式和范例,具有重大的意义。

☚ 土地基金投资委员会   澳人治澳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港、澳、台等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它是我国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国策。首先由邓小平提出,后为中英香港联合公报所确认。“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圆满解决港澳回归祖国的问题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根据上述方针和原则,在1997年我国恢复行使对香港地区的主权后,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经多次协商,就解决香港回归问题达成协议并正式签字。1997年7月1日,中英双方顺利完成香港回归的交接仪式,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签订了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我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正式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在处理国家关系上也是一种新的政治构想,为解决国际上类似的争端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 社会主义国家   资产阶级专政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在一个统一的国家中实行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制度。1987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收回香港、澳门和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提出了“一国两制” 的战略方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的规定是实现“一国两制” 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其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立法权、终审权、外事权不变; 可以发行货币。在不构成对大陆威胁的条件下,台湾地区还可以保留军队。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且长期保持不变。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1999年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后,澳门也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统一的国家中,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并存,从而使“一国两制” 的构想成为现实。

☚ 宪法   一党制 ☛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2月首先提出的,其涵义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根据自己宪法、法律的明文规定,容许某一个或几个地区实行基本上不同于国家的一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但是这些地区的政府是这个国家的地方性政府,除非依法由中央例外授权,不能行使国家的主权。一国两制在概念上排斥所有非“一个中国”的统一模式,它还拒绝诸如联邦、“一个主权、两个治权”、多体制国家等其他模式。只要与单一制的原则、与主权在中央的原则相违背的,它一概不能接受。一国两制思想是个创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简称。“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58页,人民出版社,1993) 这一构想的提出,始于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就台湾问题发表的声明中,提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9条方针,明确表述了 “一国两制” 的构想。1982年9月,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在会见来华访问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正式使用 “一国两制” 的提法,明确提出可以用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方法来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就为实行 “一国两制” 提供了宪法依据。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政府工作报告》 中,正式提出 “一国两制”,使之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在1990年4月4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和1993年3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部基本法分别规定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从而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具体化。在 “一国两制” 下,中国仍然以内地的社会主义为主体,但允许台湾、香港、澳门等区域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和谐共存,既达到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不同地区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加速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One country,Two systems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58页,人民出版社,1993)这一构想的提出,始于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就台湾问题发表的声明中,提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9条方针,明确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2年9月,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在会见来华访问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正式使用“一国两制”的提法,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来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就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宪法依据。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一国两制”,使之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在1990年4月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1993年3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部基本法分别规定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从而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具体化。在“一国两制”下,中国仍然以内地的社会主义为主体,但允许台湾、香港、澳门等区域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和谐共存,既达到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不同地区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加速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

☚ 香港经济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全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统一而制定的重要战略方针。其主要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港、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个全新的政治概念。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第一次使用了这个概念。1982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知名人士时明确指出,“一国两制”的大致设想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这一构想的基本目的在于和平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完成统一祖国的宏伟大业。这一概念的提出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一国两制”的构想坚持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香港、澳门、台湾的历史实际。一百余年和几十年来,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形成了不同于大陆的生活方式。到70、80年代,香港和台湾的经济发展较快,居民的生活水平较高,强迫他们接受大陆的政治、经济条件只能适得其反。只有寻求一种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和平方式,才能结束海峡两岸对峙的状态,为和平协商、实现祖国统一创造条件。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这意味着在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即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有立法权、终审权、外事权,可以发行货币;在不构成对大陆威胁的条件下,台湾地区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可与外国继续保持和发展贸易以及其他经济、技术、文化方面的合作交流。但是,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不同。台湾统一,是内政问题,而香港问题则是收回主权问题。香港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在收回香港主权和治权的同时,必须保持它的稳定与繁荣。1984年9月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他文件签字,双方同意,香港、九龙和新界到199997年7月1日由我国正式收回。1987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签订协议,也顺利地解决了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无疑对台湾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示范作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台湾民众的要求下,台湾当局已同意居民回大陆探亲,海峡两岸已可直通电话并通信,两岸的直接经济往来已经日益增多,祖国的统一将逐渐成为现实。“一国两制”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传统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内不允许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长期存在;在坚持中央政府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前提下,允许资本主义地方政权长期存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也必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的重大贡献。

☚ 一次革命论   一党制 ☛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这个科学的构想是中国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来的。主要思想形成于1978年中美建交谈判的时候,对解决台湾问题,中央形成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1982年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把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扩大到香港。收回香港后,香港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现行的制度不变。同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作了“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从现有的文献看,邓小平第一次使用“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提法,是1984年2月22日会见美国乔治城战略研究所主任布热津斯基谈话时提出来的。同年5月18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提法,作为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方针。用和平方式,有利于保持台湾和香港的稳定和繁荣,用台湾、香港的资本主义经济,作为大陆社会主义主体经济的一种补充,建立包括台湾国民党当局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服务,这是“一国两制”构思的主要背景和根本原因。“一国两制”的一般涵义是在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境域内,通过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允许这个国家的一个或几个部分地区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同于这个国家其他地区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但是,这一个或几个部分地区的政府是这个国家的特定的地方政府或特定的地方行政单位,它不能行使国家的主权。“一国两制”的具体涵义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就是指中华民族只有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个统一的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国家主权不可分割。“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和国家领土的完整是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两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主权国家内部,10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由宪法规定设置特别行政区,保留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顺利地解决了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政主权。香港问题的解决为澳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范例。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在这两个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申明了中国对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这就是在恢复行使主权时,在这两个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际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受理外,两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其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对这种基本方针政策,中国政府还作出具体说明,作为附件附在中英、中葡联合声明之后。具体说明中规定,这两个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和澳门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0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方案更加具体化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也在起草过程中。在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以后,1991年6月7日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发表的谈话中说:“‘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国家内,实行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谁也不吃掉谁,相互尊重,共同繁荣。按照这个方针,台湾和祖国大陆统一后,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现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也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司法独立,终审权不在北京;可保留军队;台湾当局和有关各方以及台湾人民的利益都将得到切实的保证,这绝不是权宜之谋,而是根本大计,是一个长期的方针。”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努力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统一。“一国两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从我国具体的历史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个非常大胆、非常有创造性的方针,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和崭新的理论意义。香港、澳门、台湾一向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其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有利于保证这些地区的继续繁荣稳定;保持这些地区的繁荣稳定,不但对当地的人民有利,而且对于全国人民也有利。中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在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大国中,容许个别的小的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对于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但无害,而且有利。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和恢复行使香港、澳门主权问题的最优方式和最佳途径。以“一国两制”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构想和实践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的伟大创造,是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充分地反映了台湾、香港和澳门人民的心愿,深刻地表达了大陆人民的心声,完全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是和平共处原则及和平协商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国际争端问题的一个足资借鉴的范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应用于当今革命实践的硕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

☚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经验主义 ☛

一国两制yi guo liang zhi

one country,two systems

一国两制

one nation,two systems

一国两制

one country,two systems
我们提出了祖国统一之后可以实行~的设想。We have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one country,two systems” to be effected after the reunification of the motherland./我们将坚持“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We will continue to follow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peaceful reunification” and “one country,two systems”.We will not waver on the oneChin a principle,will never give up our efforts to achieve peaceful reunification,will never change our principle of placing our hope on the people of Taiwan,and will never compromise on our struggle against secessionist activities aimed at “Taiwan independence”./“~”是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一国”和“两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对立。“One country,two systems” is an integral concept. “One country” is the prerequisite of “two systems”.Without “one country”,there will be no “two systems”. “One country” and “two systems”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each other. Still less should they be set against each other./~的构想(构思)the concept (or idea)of “one country,two systems”

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香港主权,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而制定的基本国策。这项基本国策的内涵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以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台湾、港澳地区现行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并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使这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并存,共同进行和平建设。这个方针是尊重台湾、港澳和大陆的历史和现状,照顾有关各方面的利益,实现和平统一的现实道路。这项基本国策的构想,是1978年底邓小平首先提出的。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宣布了这一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在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建议中,明确指出台湾在祖国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时,中国政府提出按一国两制的构想收回香港。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从此,一国两制即以根本大法形式得到了确认。一国两制的构想,有利于中国的和平统一,也为世界上至今仍处于分裂的民族和国家实现和平统一提供了新的经验,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范例。它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是对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作出的巨大贡献,受到了世界各国的赞誉。

一国两制yī ɡuó liǎnɡ zhì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特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3: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