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二)体制特征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二)体制特征

(二)体制特征

人民公社的建立,强调必须以共产主义思想作指导;积极地发展全民所有制;逐步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有领导、有计划地消灭个体经济。在这种“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突出特点是“一大二公”。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社合一的体制。人民公社既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单位,又是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在机构设置上,有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公社一级,设有中国共产党公社委员会和公社管理委员会。党委会由公社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选举党委委员9—15人,其中常务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2—4人,并设有组织、宣传、监察等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武装部等群众团体组织。公社管理委员会,由公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选出委员15—25人,设正社长(后称管委会主任)1人、副社长(副主任)3—5人。管委会下设农业、工业、水利、财贸、文教、民政、畜牧、林业等部门,以及粮所、供销社、银行等直属单位。生产大队建立党支部,支部委员由5—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规模大的大队建党总支,下设分支部。生产大队设管理委员会,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有委员7—9人,设正副大队长各一人,大队长一般由党支部副书记兼任。下设民兵连长、治安主任、会计、保管、妇联主任、团支部书记等专职干部及副业、林业、畜牧、科技等专业组织。生产队,一般设有正副队长、妇女队长、会计、保管各一人,组成生产队管理委员会。生产队干部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生产队下设作业组,具体领导田间劳动。公社管理委员会、大队管理委员会、生产队管理委员会不仅具有经济职能,而且具有政权职能。政社合一,使权力高度集中,造成以政代企,集体经济组织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一切经济活动受政权机构直接控制,通过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来进行,难以按照经济规律、自然规律进行生产和经营。政社合一制度也为强迫命令、瞎指挥、共产风等错误作法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实践证明,它既不利于农村政权的建设,更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2.庞大的组织规模。初期的人民公社,由数十个高级社合并而成,规模较高级社扩大40倍左右。1958年底,全省有人民公社1 343处,平均每社拥有8 520户。有的地方甚至搞起了县联社,实行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的“共产主义协作”。生产大队的规模,有些是以原高级社为基础,但为了便于“统”,不少生产大队是数处高级社合并而成,而且有些高级社原来规模就比较大(五六百户,有的上千户)。公社化初期全省生产大队数比原高级社数少了3/4。一处公社管辖几十个大队,“鞭长莫及”,难于有效地进行指挥。为了加强领导,不少公社设立了公社的派出机构——管理区(或称片),每个管理区有五六名干部,分管七八个生产大队。管理区实质上是一个行政层次,代公社施行政权职能,它不是一级经济组织,但却有力地参与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经济活动。公社对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工、农、商、学、兵各条战线实行统一管理,直接指挥,但它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却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3. 过高的公有化程度。初期的人民公社实行单一的公社一级所有制,各高级社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固定资产无偿地转归公社所有,劳动力和产品也由公社统一指挥调配,全公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这种做法,既剥夺了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生产资料和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又否认了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在经营管理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别,人为地制造贫富拉平。与此同时,还把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以至个人财产也收归公社所有。这种超越经济发展水平随意提高公社化程度的做法,造成了“一平二调三收款”共产风的盛行,严重地挫伤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4. 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初期的人民公社,把供给制作为“共产主义因素”大加提倡。在收入分配上,只有很少一部分用工资形式加以分配,大部分是按人平均免费供给,供给部分一般高达70%—80%。全省首先普遍推行了“吃饭不要钱”的伙食供给制,有的地方还采取对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教育医疗等统统包下来的办法,有所谓“七包”、“十包”、“十二包”等等,实行基本生活供给制。据统计,1959年全省农村收益分配人均仅39.5元,除了供给部分外,每个劳动日工值只有几分钱,不少单位根本分不到钱。在温饱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就取消按劳分配,实行按需分配,结果是严重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障碍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普遍贫困。
5. 脱离实际的组织形式。在组织生产和生活方面,初期的人民公社强调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任务时间化”,处处要求整齐划一。全公社男女整半劳力统一按照军事编制组成班、排、连、营、团等单位,由公社统一指挥调动。不仅生产劳动统一行动,连吃饭、睡觉、学习、娱乐都要统一行动,完全像部队一样生活。为了实现这种统一,公社普遍建立了公共食堂,还不顾实际可能举办了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等各种公共福利事业。据1958年9月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办起公共食堂21.98万处(1958年10月10日,全省公共食堂发展到24.7万余处,参加农户920多万,占总农户的82%,全省农村人民公社实现了“公共食堂化”),幼儿园3.9万多个,缝纫组2. 7万多个,另外还有幸福院、医院、理发室等福利事业。不顾客观实际,企图把几千年来农民一家一户的传统生活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改为军事集团性质的集体生活方式,结果造成了许多混乱和不便,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 (一)建立过程   (三)公社化的后果 ☛

(二)体制特征

(二)体制特征

人民公社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建立的,其突出特点是:
1.实行“一大二公”。即组织规模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公社化后,原来高级社的公共积累和全部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私人除住房和家禽以外,其他财产,如自留地、果园、猪羊等也一律转为公社所有。实行全公社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负盈亏,统一分配,抹煞了高级社之间的经济差别,使“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泛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2.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实行乡、社合一,既是国家基层政权机构,又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政权和经济双重职能。“政社合一”的体制,使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直接受控于基层政权,农民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受到侵犯,公社领导采取行政手段指挥一切,助长了当时已经盛行的瞎指挥和强迫命令等不正之风。
3.实行劳动组织军事化。人民公社初期,按照军队的方式把劳动力组成班、排、连、营、团,实行劳武结合,组织军事化,劳动战斗化,搞大兵团作战,公社可以统一组织和调动劳动力。实践证明,这种作法超越农民的觉悟程度,违背了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4.实行生活集体化。由公社或大队统一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全自治区办起3 500多个公共食堂,5 600多托儿所等组织。当时认为,生活集体化不仅是生产的客观需要,还有利于增强人民的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是家务劳动社会化,是解放妇女的好办法。但其结果是事与愿违,群众生活受到了影响,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
5.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公社化后实行“吃饭不要钱”,即社员在公共食堂打饭吃,粮食和伙食费由集体统一供给。对社员的劳动按照评工记分或以劳定级,死级活评,按级发工资的办法。开始有的按月或按季发工资,后来按年终结算一次发放。这种办法社员反映:“多劳没多大益处,少劳没多大害处,干不干一天两顿饭,劳不劳全年的口粮饱不了。”使劳力多和劳力少的户都没有劳动积极性。
从1958年10月—1959年5月,是人民公社所有制阶段。由于公社体制过大,加之公社化后,普遍忙于秋收、秋翻地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来不及整顿组织,建立制度,使生产、生活和管理中都存在许多问题。1958年冬,中共宁夏工委虽派出大批干部深入社队,从思想教育、生产安排、分配结算、制度建立、生活管理等方面进行整社,但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 (一)建立过程   二、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 ☛
0002876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0: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