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苏维埃政权
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乡苏维埃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 由全乡选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乡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对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直接负责, 是乡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闭会期间全乡最高的行政、管理机关。乡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 由乡代表大会选举5~7人、候补1人组成。各执委分工为主席、赤卫委员、经济粮食委员、裁判肃反委员、文化委员和土地委员。
在乡苏维埃政府之下, 组成各种经常的或临时的专门委员会, 其人员均由群众选举, 由群众撤换。经常的专门委员会有: 扩大红军委员会、优待红军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山林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等;临时的专门委员会有慰劳红军委员会、农业税征收委员会、公债发行委员会、开荒委员会、水利委员会等。经常的专门委员会为乡苏维埃政府的常设办事机构;临时的专门委员会是按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而组织的临时办事机构,在任务完成之后即撤销。各个委员会的人员由乡代表相互推选产生,不脱离生产。兴国县在区、乡苏维埃政权建设上,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其中长冈乡成为模范乡苏维埃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