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民问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负责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的农村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负责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研究制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研究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 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城市化建设,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产业区域划分等。负责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农村的工业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农业生产; 指导农业企业的组建; 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滩涂围垦、海塘管理和农业机械化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管理市农业资金和各类基金。参与农副产品价格制订、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和市场供应等工作; 负责兽医药政管理及监督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 “三资”企业以及创汇农业、对外贸易,协调有关政策; 负责农委系统涉外事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研、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工作; 组织科技兴农重点项目的技术攻关, 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发展和社区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上海市农场局是市政府管理本市18个国营农场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行政职责是:制订本市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 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对本市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农垦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进行考核、审查和审计监督; 审批一定限额之内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审批国营农场范围内的区域建设规划; 决定和批准农垦企业的资产经营形式; 负责农垦企业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和农林管理等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国营农场的普通及中等专业教育和医疗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国营农场的外事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等。 ☚ (一)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上海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实施气象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技术原则; 负责上海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和组织管理; 党纪监督; 行政法规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统筹全市气象事业建设, 拟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业务技术方案和措施, 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制作、发布全市陆地、海洋天气预报、警报以及有关专业的气象服务工作和气象资料整编的组织工作; 制定全市统一的业务技术规定; 组织领导科研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 负责事业经费、基建、统计和财政监督工作; 负责物资、仪器设备的申购和分配; 制定气象专门人才规划, 做好气象系统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负责气象部门外事活动和气象科技交流; 负责有关行业的气象业务技术指导。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与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并协助省委作出农村工作的部署。 2. 负责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或意见,供省委、省政府决策;负责有关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企业的改革。 3. 负责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4.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 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规范化管理。 5.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6.对农村实现小康的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提出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负责农村现代化的试点工作。 7. 负责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8. 负责全省农业资源的区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 (一) 机构沿革 (三) 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组织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 2.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 3.组织农业资源开发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研究。 4.组织并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寻求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以及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之间的最佳协调形式。 5.拟订农业区域开发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 6.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的关系。 7.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的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 8.指导区域开发实验区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邮政编码:210013 ☚ (一) 机构沿革 三、江苏省水利厅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水法规,并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维护水利部门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活动,使水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省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3.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编制水资源规划的中长期计划,开展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负责审批取水许可证的登记和发证工作。 4.编制全省水利建设和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进行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流域性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审查批准区域水系规划和地方骨干水利工程的设计文件。 5.负责省属水利工程的管理、运用,并对全省的水利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大力开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综合经营。 6.负责全省农田水利、机电排灌、水力发电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搞好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源保护等。 7.负责管理全省水利系统的职工教育和文化、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厅属中等专业学校和职工大学;负责全省水利科研工作;配合外事部门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援外工作。 8.负责全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林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农林厅的主要职能是: 1.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林牧业发展战略、主要农产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农林牧生产的地方性法令、法规,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负责农林牧结构、布局调整; 负责农林牧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上报审批工作; 参与全省农业生产物资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分配工作; 负责农林牧商品基地建设和 “菜篮子工程” 以及绿色食品的管理工作; 指导行业内部审计。 3.参与研究制定农林牧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重大农技科研项目的技术开发、成果鉴定和示范推广;指导中等农业专业教育和农业成人教育; 负责农林系统科技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管理。 4. 负责林业区划、林业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营林规划、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和林区公安工作;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和林政工作;征收育林基金;指导林特产品的贮藏、加工和综合利用,归口林产品的经营管理。 5.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劳动工资、人事和业务管理;承担全省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指导全省国有农林牧 “小三场” 的经营管理。 6.负责江苏省农林牧业的外事接待、派遣出国进修、考察及其人选的审查;办理出国事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料和外资引进利用事宜;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 参与省级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的管理。 7.参与制定主管产业的产品技术标准,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农药、化肥、农作物种子、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负责省内生产、销售农药的登记工作;归口管理兽药生产,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管理畜病防治,负责全省动植物的国内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农村能源以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负责拟定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储备体制改革的方案;研究制定全省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 2.负责编制落实全省粮油购销、进出口和调拨计划,搞好全省粮食和油脂总量平衡,指导帮助地区平衡,组织协调省际间和地市间粮油经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粮油市场。 3.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掌握粮源,组织指导全省粮食油脂市场供应,改革和完善供应方式,贯彻落实国家粮油价格政策,稳定粮油市场,安排好群众生活。切实保障军队粮油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粮食供应计划。 4.管理国家粮油储备、省级粮油储备和国家定购粮食,组织和指导专储粮油及省粮油的收购、储存、保管和市场销售。组织实施对社会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调剂丰歉,备荒救灾。指导市县和农民建立粮食储备,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和农民三级粮食储备体系,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5.负责全省国家储备粮食仓库、食用油罐、粮油流通设施及粮油商业网点、粮油工业、饲料工业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落实国家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并组织协调建设资金使用。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粮办工业和科研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粮食系统粮办工业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办工业技术改造计划,加快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储备、粮油商品流通和粮办工业统计制度及统计调查方案,汇总全省粮办工业综合经营和外向型经济统计资料。 7.指导全省粮油储存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油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的执行。 8.负责全省粮食财务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汇编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统计资料。 9.负责全省国家储备粮油的出入库管理,负责省际间粮油和进出口粮油的调拨运输管理。 10.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局属中专、技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11.组织指导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搞好行风建设,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2.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起草全省乡镇企业发展与管理的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并负责监督执行 2. 制定全省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指导全省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制定乡镇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省乡镇企业的财务、会计、统计、经营和资产管理工作 5.指导全省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工作和有关的外事、外经、外贸管理工作 6. 负责规划和指导全省乡镇企业重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 7.指导全省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职工培训和企业家教育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省乡镇企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日常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8. 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劳动、保险、安全、卫生、环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9.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指导全省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乡镇企业开展东西合作和省内南北合作 10. 负责收集分析乡镇企业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指导全省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 11.推广全省乡镇企业发展与改革的经验,指导全省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2.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 2.负责对全省气象行业实施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 3.负责对全省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本省气象工作的行政规章。 4.组织实施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制定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5.统一管理全省天气预报及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 6.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工作等。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赋予的有关职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资源开发和沿海滨江滩涂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开发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开发任务书。 3.负责国家立项的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筛选、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省立项目的审批和检查验收工作。 4.组织全省滩涂资源的调查,监测滩涂变化的规律,开展滩涂方面的科学研究。 5.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物资分配管理和滩涂资源费征收及管理。 6.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工作。 7.负责指导各地农业资源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省海域及海洋资源开发管理和处理滩涂边界资源等有关纠纷。 9. 经省政府授权,代管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省农业资源开发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农业资源开发处、滩涂资源管理处、科教处。 单位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54号 邮政编码: 210003 ☚ (一) 机构沿革 十一、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政策赋予的管理职能。 2.研究制定并实施本社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教育培训。 3.组织、指导所属企业、单位及下级社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要求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情况与意见,为社员搞好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 (一) 机构沿革 (三) 内部机构 ☛
1.生产管理/2.科技管理/3.经费管理/4.对直属事业单位和挂靠单位的管理 ☚ (一) 机构沿革 1.生产管理 ☛
(二) 主要职责 (二) 主要职责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主要职能是针对国家和江苏农业生产中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开发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承担国家、部、省重大农牧业科研攻关项目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横向委托研究; 负责省农牧业科学研究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培训农业科技人才,招收硕士研究生;利用单位的技术和成果,引进、吸收、消化新技术或新成果,进行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系全省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下设12个专业研究所和1个科技培训交流站,并与有关市共同领导9个农区农科所,对6个市蔬菜研究所进行业务指导。院机关设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科技开发处、保卫处、纪检监察室等9个职能部门以及综合服务中心和科技经贸中心等。 ☚ (一) 机构沿革 (三) 规模和研究成果 ☛ 0003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