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丧葬习俗
四川省民族众多,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丧葬习俗。其形式有:土葬、火葬、天葬、水葬、塔葬等。实行上葬的民族,主要是汉族、藏族、苗族、布依族、土家族、满族、回族、白族等;实行火葬的有汉族、藏族、彝族、白族、纳西族、土家族;实行水葬、天葬、塔葬的主要是藏族。
藏族的丧葬形式,是按死人的等级来确定的。塔葬只限于大活佛,将尸体放在金质或银质的塔内,填置香料保存起来,供人祭拜,其葬仪非常隆重;火葬通常只限于活佛和领主;天葬是一般人死后的普遍葬法,即把尸体卷曲起来,使成坐势,将头弯于膝盖处,用藏被抱捆,待三、四天后送到天葬场,烧香引鹰,同时把尸体展开,用刀削肌肉,再用石头砸碎骨头喂鹰,若鹰吃得光净,表示死者生前无大罪孽,否则家属还要为他念经超度。藏民笃信天葬符合释迦牟尼“舍身喂虎”精神,因而普遍实行天葬。水葬,是把尸体割成几块丢进河里,适用于传染病而死及夭折的小孩。
旧的丧葬仪式,礼节最为繁琐,迷信色彩浓厚,浪费程度惊人。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死灰复燃,办丧事一般有10多种程序,最多的达30余种。如人死后,先“告神”,接着净身、换衣、整容、开棺、装尸、封棺、摆堂、守灵、迎亲友、请阴阳、测墓位、看风水、做道场、卜卦、出灵堂、丢纸钱、上路、过桥、定位、下柩、奠土、“燃七”等。
几千年来,四川省农村丧葬习俗贯穿着一条灵魂不死的迷信思想,认为人的躯体可以死而灵魂永生,因此主张重殓厚葬。这种旧的丧葬习俗,不论在遗体处理上还是哀悼的形式上,都是从宗法关系出发的。它不仅给人们带来沉重的精神枷锁,同时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据测算,近几年来全省每年约死亡70万人,火化率仅占20%左右(即使火化区的火化率也才40%左右)。这即是说,大部分是土葬的。因此,每年约有800公顷土地变为墓地,有23万—25万立方米木材被埋在地下,有4亿—5亿元的钱财在丧葬排场中被吃掉、烧掉、埋掉。因此,必须加速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简朴的丧葬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