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遵循价值规律,落实蔗糖政策
广西在过去实行的原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和给予的物资奖售,同其它作物比价偏低,许多老蔗区流传着“甘蔗全身都是宝,不如上山割担草”的说法,种蔗利益微薄,蔗农种蔗积极性不高,蔗糖生产曾出现上上下下的徘徊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鼓励农民多种糖料甘蔗,各地都认真落实甘蔗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自治区按照各个时期的农作物比价,多次调整了原料蔗的收购价格和奖售政策,使农民种蔗积极性历久不衰。1992年下半年,随着食糖放开经营,原料蔗收购价格亦相应放开,停止执行蔗奖粮、蔗奖肥政策并且强调要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不准在蔗款中乱摊派、乱扣除,以维护蔗农的利益。从而稳住了农民种蔗积极性,确保糖料甘蔗生产的稳步增长,为制糖生产提供充足的原料,不断促进蔗糖的发展。
广西在调动农民种蔗积极性的同时,注意给蔗区县(市)和乡(镇)必要的经济实惠,具体措施是:
❶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允许超收分成,使蔗糖的发展同地方经济利益相联系,多种蔗、多产糖的地方多受益,随着蔗糖的发展而相应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自觉地抓好发展蔗糖生产;
❷在食糖没有放开经营前实行产品留成,对蔗糖产区的地、市、县给予适当比例的食糖、酒精产品留成,允许自行处理,价格随行就市,以增加地方经济收入,用于扶持蔗糖生产的发展;
❸部分重点蔗糖产区的县、市对乡(镇)、村干部实行甘蔗承包责任制,联系产量或按超产给予提成奖励。这些措施,都有效地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积极发展蔗糖生产。
此外,还注意调动制糖企业的积极性。主要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❶在不断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使企业经营好坏同经济利益挂钩。同时,在企业内部也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❷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企业的食糖和酒精产品留成,允许其自留产品价格随行就市,自行销售,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
❸食糖统购包销时由经营食糖的商业部门按交售食糖数额给予糖厂一定的利润返还;
❹对新建、扩建糖厂的投资实行税前还贷政策;
❺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从1991年11月起实行食糖放开经营,由企业自行销售,价格由产销双方议定。这些都给制糖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调动其多榨蔗、多产糖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