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棉花价格补贴
棉花价格补贴主要有两部分。
❶1979年、1980年两次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时,供应价格没有变动,对因收购价格提高而发生的价差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按实行销量补贴给当地棉花经营单位。1983年,国家调高了棉花供应价格,棉花供应差价补贴随之取消。
❷对北方棉区另加5%的价外补贴和1979年起对棉花收购实行的超购加价政策,均由国家财政补贴给农民,不计入供应价格之内。1984年北方棉区价外补贴政策取消,棉花超购加价政策改为“倒三七”比例价后一直执行到1987年。1988年以后棉花价格调整,超购加价金额不再提高,每50公斤补贴30.62元。1994年棉花价格调整,每50公斤超购加价补贴调整为30元,另加奖售物资差价款14元。1995年棉花价格调整,取消了价外加价政策。从此,国家对棉花不再实行财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