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广东中等农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一直比较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1979年,省高教局颁发了《关于制订中专教学计划的几点意见》,着重明确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具体规定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为7:3。农校根据这个原则制订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1986年12月,针对当时学校在教学上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学生动手能力不强的倾向,省高教局又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学校要保持和发扬中专教育的特色,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根据这个要求,提出普通中等专业农校(四年制)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比重按45:35:20的比例来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30至50周;对于实验占重要地位的课程,其实验时数一般不少于该门课程理论教学时数的20%,要求农校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积极开展与专业有关的学习新技术的课外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更多地接触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工作,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社会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各校根据学校的实际,加强了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农场的建设,实行课堂教学、实验和实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1982年起全省各农校为加强对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先后将实习农场土地和畜禽饲养固定到学生班(组),生产任务落实到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农作物和畜禽进行整个生产过程的操作。广州市农业学校1982年办的教学实习养鸡场,饲养量达8万只。省农业机械学校从1988年开始,已在汽车拖拉机修造专业和机电设备专业中进行部分课程单独操作考试,单列成绩,提高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省林业学校一贯重视实践教学,生产实习都以承担生产任务的实践方式来完成。如对广从公路90公里绿化和14个县约5 000万亩的森林资源、以及36个林场约200万亩森林资源进行调查及资源利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