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
1. 确立了农户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包干责任制改变了过去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模式,把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权与农户的经营权分离,使农户对土地、大中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具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生产经营方面,农户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集体统一经营中的劳动者,而是成为经营的主人,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在产品分配方面,农户不再像过去那样,是分配的客体,被动地接受分配,而是成为分配的主体,对产品有支配权,并以商品所有者身分直接进入市场进行商品交换。因此,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行生产责任制前的1978年,全自治区粮食总产116 981万公斤,推行责任制后的1983年达到144 826万公斤,增长23.8%,年均递增4.36%。1995年全自治区粮食总产达到202. 9万吨,与1978年相比增长73%;油料总产增长1.18倍;甜菜增长20倍;水果产量增长5. 3倍;肉类总产量增长7.4倍;水产品产量增长92. 5倍;禽蛋产量是1985年的2.45倍; 牛奶产量是1978年的36.8倍;人均肉、蛋、奶占有量为20.3公斤、7.6公斤、27.3公斤,肉、奶占有量相当于1978年的5. 6倍和17.8倍。全自治区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3.05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56.55亿元,增长了3. 3倍。
3. 加快了奔小康的步伐。实行责任制后的2年之内使大多数农民走出贫困进入温饱,到1984年,全自治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8. 7元,比1978年的116元增加近1. 6倍。引黄灌区由于生产条件较好,实行责任制以来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1995年人均纯收入达1 037元,比1978年增加921元,增长7. 9倍,农民生活已达到宽裕水平,其中人均收入1 200元以上的县10个,占农业县总数的50%。宁南山区由于水资源缺乏,生态失衡,是贫困落后靠天吃饭的多灾地区,但实行责任制以来,农民收入也显著提高,1995年人均纯收入599.6元,比1978年增加527.7元,增长7.3倍,贫困户大大减少。
4.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实行责任制前的1978年,全自治区农业机械总动力为66.28万千瓦,1985年增加到123.9万千瓦,1995年达到241.46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2.6倍;小型拖拉机由1978年的1.21万台增加到1985年4.24万台,1995年达到11.52万台,比1978年增长8.5倍;化肥施用量由1978年的22.8万吨,增加到1995年的61.7万吨,增长1.7倍;农村用电量由1978年的10 540.6万千瓦,增加到1995年的55 631.3万千瓦,增长4.3倍。
5.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各类专业户层出不穷,集市贸易十分活跃,小集镇建设蓬勃兴起。农村住宅、村庄、道路大为改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后,商品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科技意识日益增强,学文化、学科技、发展商品生产的热情高涨,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传统的生活方式逐步改变,一批具有开创精神和现代经营意识的农民企业家及其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正在崛起,一代新型农民正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