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政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经济凋敝,邮政发展缓慢。民国初年到军阀割据阶段,前后10余年,邮政局所无发展。截至1928年底,全省各城镇共设邮局85个,支局11个,代办所364个。从1929—1935年全省邮路只增3 988公里,总长为17 590公里。1929—1933年才根据航空公司开辟的航线,发展航空邮件。福州和厦门到1933年方开始办理电汇业务。
抗日战争期间,福建经济文化由沿海转移到内地,邮政也相应得到发展。邮政除在内地开设局所外,还先后在福州、漳州、泉州、永安、南平、建阳等地成立邮政储金汇业局或办事处。到1945年底,全省计有一、二、三等邮局130个,支局18个,代办所730个。全省邮路总长度为2.74万公里,其中班邮路为1.73万公里,占63.1%。即使是干线邮路,如福州至泉州、漳州,福州至宁德、福安,还要靠人力挑运跑递。这其中,农村邮电通信更是落后。服务网点稀少,设备陈旧破烂。1950年仅有143个邮电自办局所,其中只有4个设在农村。广大农村主要依靠1 267个代办所收寄和转递邮件。不少县的邮件运输还靠人背肩挑。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福建邮政建设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1978年与1950年相比,全省邮电局所增长6.5倍,运邮汽车增长23.8倍,火车邮厢、摩托邮车从无到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对信息需求日趋迫切。福建邮政部门紧紧依靠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农村邮电通信,广泛组织代办所、代办邮路、信汇、少先队送报站等,与邮电力量组成自办、委办相结合的服务网点和通信网。各地还积极摸索邮电改革的新路子。全省大部分县市邮电局推行了多种形式的邮路承包,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邮电通信服务问题。依靠自办、委办力量,现在全省所有乡(镇)、99.5%行政村和81.9%村民小组通邮。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每周投递6次以上的比重分别为99.6%、81.2%和60.69%。邮电自办局所1 109个,其中在农村的887个。每一局所平均服务半径4.30公里,服务人口1.26万人,局所服务功能也不断完善。现在,农村邮电自办局所一般都具备办理除国际业务外的国内邮政业务的功能,少部分也已开始办理国际业务或单纯办理邮政业务。邮政业务除传统的函件、包裹、汇兑及报刊发行外,还增加了商品包裹及5 000元以下的高额汇款。代办所大部分则以邮政业务为主,办理除国际业务及高额汇款外的国内邮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