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筓”。古代爲女子舉行成人禮,在髮髻上加筓,表示已經成年。女子則許嫁而後加筓,年齡在十五至二十間;至二十,雖未許嫁,亦行筓禮,其儀較許嫁而筓者减省。此俗始自先秦。《儀禮·士昏禮·記》:“女子許嫁,筓而醴之,稱字。”鄭玄注:“許嫁,已受納徵禮也。筓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禮記·雜記下》:“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筓,禮之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孔穎達疏:“十五許嫁而筓,則主婦及女賓爲筓禮,主婦爲之著筓,女賓以醴禮之。未許嫁而筓,則婦人執其禮,無主婦女賓,不備儀也。”後世民間多於臨成親前爲女子加筓,屆時請一位多子多孫之老婦,爲其修額开臉,沐髮挽髻加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