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形式
1.集体统一服务的规模经营农业。河南省委、省政府很重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河南实际提出以稳定为主的实施意见,对于稳定全省土地承包经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全省各地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原来是以村为发包方的仍按村,以组为发包方的仍按组,不搞硬性要求,保持了农村的稳定。据调查统计,河南农村自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7年,先后对全省53.7%的行政村进行了责任制的完善工作,其中土地大格局保持稳定,局部进行调整的占全省总村数的46.3%,进行大调整的村为数不多,增强了农户经营土地的稳定感和安全感,抑制了农户对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1995年驻马店地区召开全区延长土地承包工作会议,并下发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对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中的基本原则、政策界限、工作方法、应注意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平顶山市在全市11个县、市、区中,选择12个村进行延包工作,就有关延长土地承包、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完善承包合同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在延长承包期,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加强集体服务功能,使农户“单层经营”逐步走上农户与集体相结合的“双层经营”,由集体统一服务,在生产销售诸环节上,对农业生产实行统一耕种、统一排灌、统一植保、统一供种、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等,有的地方是“四统一”、有的是“五统一”,通过服务形成规模经营。
2.“两田制”。为解决生产实践中因人地矛盾而引起的耕地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河南部分地市借鉴外地经验,试行了“两田制”。“两田制”是按照一定比例,将农户承包的耕地划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基本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田,只负担农业税,平均分配,人人有份;另一块是责任田(也叫商品田或经济田),除负担农业税外,还要承担统筹提留等项费用。责任田有的仍按人口平均分配,也有的引入竞争机制,招标承包。“两田制”的优点一是有利于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逐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二是解决了一些地方的提留难的问题;三是利用两田互补的办法解决了因人口增减而产生的承包土地增减的矛盾,即通过实行增人增口粮田,减责任田,减人减口粮田,增责任田,即“动帐不动地”的办法解决。河南最早实行“两田制”的是焦作市,进而被其他市地县借鉴推广。据统计,到1995年底,全省实行“两田制”的村为10 239个,面积为1 346.4千公顷分别占全省总行政村数的21.2%,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8%。在实行“两田制”的面积中, 口粮田占27%、责任田占73%;责任田中,按人承包的占94.3%,按劳承包的占2.2%,实行招标承包的3.5%。招标承包的主要集中在修武、温县、孟州、浚县、灵宝等黄河滩区和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及分散在各地的集体果园、林场、渔场、边远薄地、“四荒”开发及少数机动土地等。
“两田制”在实行初期,对解决当时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减少了土地调整次数。但由于河南大多数地方二、三产业欠发达,农民依恋土地观念十分强烈,“两田制”的实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部分市、地、县干部不顾主客观条件,硬性照搬,使“两田制”在部分地区运行了几年,并未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责任田并没有象预期的那样充分流动起来,也没有由此而形成规模经营。二是由于“两田制”动帐不动地不易操作,部分干部缺乏积极性,使“两田制”流于形式,最终归为“一田制”。三是确有少数地方借推行“两田制”提高承包费,搞高价承包,加重农民负担。四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口粮田部分逐渐扩大,责任田部分越来越少,最终又重新回到人人均田的格局上。
3.家庭农场型。有的以户为单位,接包别人的耕地,扩大经营规模;有的到新开垦的荒地或边远薄地上经营。如修武县城关镇南门村村民宋成山,全家承包郇封乡陈村30公顷薄地,经过几年的努力,投资、投工累计40万元,改良土壤,实行科学种植,改善了灌溉结构,购置农机设备,连续三年获丰收,年纯收入达17万元,1993年向国家交售13万公斤粮食。类似这种家庭农场式的种植大户,到1995年底,全省有4 317户。
4.农工一体、专业分工。在一些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统一经营能力较强的地方,或是农业专业队,或是农业车间,或是集体农场,都对土地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在分配上,有的是农副工各业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有的是统一核算,分别承包,包干分配。这种形式使农业内部专业分工逐步向更高层次过渡,标志着农业生产开始走上专业化、现代化管理轨道。如沁阳市西向五街,全村土地没有分到户,成立了集体农场,由集体统一进行管理,进行独立核算,部分群众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群众吃粮实行商品粮供给制。西向五街共有113.07公顷耕地,划分为4个集体农场,集体的35台拖拉机、6部大型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农业机械,均按各农场土地量,分到各农场固定使用,维修由各农场支付,每个农场设有场长、副场长、会计和保管员4名专职干部,全村近200名劳动力,分配到4个集体农场,常年从事农业生产,村对各农场实行“五定一奖”即:定承包亩数、定劳力、定机具、定产量、定上交任务,实行超奖减罚,农场每年除完成定购任务外,对农户每人每年供给130公斤小麦,村里按市场价每斤补给农场0.15元,剩余粮食农场可自行处理,集体农场在内部分配是采取按定产任务结算,对超产部分按三、三、四比例分配进行分配,即:30%奖给农场管理干部,30%奖给务农劳力,40%作为农场集体积累。武陟县西陶镇西滑村,全村共有290户,1 111人,36.6公顷耕地实行农业车间型规模经营。该村工业生产发达,工农业生产总值达3.12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近3个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 730元。该村的做法是:专门成立15人的农业生产组,负责全村所有耕地的从种到收,乃至秸秆还田都实现了机械化操作,粮食亩产已达到吨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