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得辞顺
宋黄庭坚评论诗文用语,认为它是诗文写得好的一个标志。 他在《与王观复第一书》中说:“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群拔萃。观子美到夔州后诗,韩退之自潮州还朝后文章,皆不烦绳削而自合矣。”所谓“理得”,说的是诗文要具备充实的思想内容;所谓“辞顺”,讲的是语言表达的通畅。诗文首先要有丰富的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上也能顺理成章。 即此观之,黄氏此论是并不错的,他在《答洪驹父书》中所说的“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讲的也是这个道理。但综观黄庭坚的诗文理论,他的这个正确的主张并没有真正坚持下来,往往被另外的一些形式主义的理论观点所取代。 实际上,他强调得更多、实行得更彻底的却是所谓“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的理论,试图以借鉴代替创造,以寻章摘句、挦扯补凑代替推陈出新;而对于思想内容,又往往提倡儒家的“温柔敦厚”之诗教,反对有强烈的思想性和战斗性。这样,其所谓“理得辞顺”的主张也就束之高阁,流于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