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气象局
四川省气象局,负责对全省气象工作的全面管理和指导,包括人、财、物、业务和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按分级管理原则,省局的直接管理对象是各市、地、州局和省局直属单位。重庆市气象局在重庆市计划单列后,划归国家气象局直接管理。
四川省气象局属一级局建制,辖有县处级机构33个,其中:
(1) 市、地、州气象局16个。包括成都气象局、绵阳气象局、自贡气象局、乐山气象局、内江气象局、攀枝花气象局、雅安地区气象局、宜宾地区气象局、万县地区气象局、南充地区气象局、达县地区气象局、涪陵地区气象局、黔江地区气象局、甘孜州气象局、阿坝州气象局、凉山州气象局。
(2) 直属事业单位8个。包括通信台、气象台、应用气候所、专业室、气象学会、机关事务管理处、气象学校、气象科研所。
(3) 省局职能处室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业务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科教处、技术装备处、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