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价值论
简称边际效用论,亦称主观价值论。 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以奥地利门格尔(K.Menger,1840~1921)为首的一批经济学者于19世纪70年代初提出。 门格尔的学生,奥地利的维塞尔(Friedrich von Wieser 1851~1926)首先提出“边际效用”一词,并与桕姆-巴维克(Eugen Böhm-Bawerk,1851~1914)一起发展了这一理论。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 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对它的效用给予的主观评价;同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商品的稀少性为前提。只有人们主观心理上认为该商品有效用,并具有稀少性时,它才会有价值。 而衡量价值的尺度不是商品的最大效用,而是最后的,也就是最小的效用,即边际效用。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理论中心的学派,统称为边际效用学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