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
1. 集体统一分配收入比重下降。1980年以前,农民收入主要来自集体的分配收入。1980年农民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53.1%。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分配权全部转移到农民手中,1983年农民人均从生产队分得的收入下降到18.70元,仅占纯收入的5. 2%。到1992年,农民从集体分得的收入人均仅30.93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2. 6%。
2. 乡村企业工资性收入迅速增长。80年代以来,浙江省乡镇企业蓬勃兴起,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来源。1980年,农民人均从乡村企业直接得到的收入仅9.75元,1992年达到223.60元,12年间增长21. 9倍,平均每年增长29.8%,远远快于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乡村企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80年的4.4%上升到1992年的16.5%。
3. 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上升。1980—1992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从62. 79元增加到927. 32元,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28. 6%上升到68. 2%。然而,构成家庭经营纯收入的三大产业收入比重的变化却有很大不同(表7-1-5)。“六五”时期,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与二、二产业收入同步增长。“六五”以后,农村第一产业增长速度逐渐放慢,二、三产业却继续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使得农民的收入结构向二、三产业倾斜。1986—1992年的7年中,农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得到的收入只增长77. 5%,而从二、三产业得到的纯收入却增长2. 72倍。第一产业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由 1985年的76. 2%下降到1992年的60.5%,二、三产业收入比重则由23.8%上升到39. 5%。
表7-1-5 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人及构成
单位: 元
项 目 | 1980年 | 1985年 | 1990年 | 1992年 |
人均纯收入 一、集体统一分配收入 其中:统一核算单位分配收入 乡村企业工资性收入 二、经济联合体的收入 | 219.21 141.17 116.49 9.75 — | 548.60 88.57 15.74 58.07 9.90 | 1 099.04 200.45 26.84 155.40 12.40 | 1 359.13 276.13 30.93 223.60 16.91 |
三、家庭经营纯收入 1.第一产业收入 2.第二产业收入 3.第三产业收入 四、其他非生产性纯收入 | 62.79 50.38 2.20 10.21 15.25 | 414.04 315.60 13.08 85.36 36.09 | 802.74 549.94 44.58 208.22 83.45 | 927.32 561.07 56.47 309.78 13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