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民原有的劳动互助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浙江农民原来就有劳动互助的习惯。这种农民之间的劳动互助,在杭嘉湖农村叫 “匀工”、“拌工”,在金华等农村叫 “换工”、“调工”。衢州、丽水山区还有合伙开山的习惯,叫 “开山班”。这些,大都是简单的劳动互助,它的特点是:
❶参加的对象大都是缺少耕牛和农具的贫苦农民,他们往往要用廉价的人工去调换耕牛和农具。有的农户在农忙季节,因劳动力不足,靠以工换工这种“穷帮穷”的办法解决;
❷完全自由结合,而且不少是亲戚、朋友,或者分家后的兄弟之间的劳动互助,农民称之谓“田头隔壁邻居”,因而很讲究人情、招待,即所谓“二茶、四饭、九筒烟”等,临时性、季节性极为明显;
❸不大计较等价交换,一般是青壮年劳动力之间的互助,不分轻工、重工、忙工、闲工,都是一工换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