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副业阶段1949—1957年
江西的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 在历史上与农业的发展紧密相连, 作为农业生产单位的副业而存在。以农为主, 以副养农, 是农民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 农村非农产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 恢复、发展比较快。副业由农业社统一经营, 不宜统一经营的项目, 提倡自行发展。分散在农村的专业手工业者,参加当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作为集体副业而存在、发展。到1957年, 全省农村非农产业产值达到2.53亿元, 占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21.59亿元的11.7%,比1949年增长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