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均纯收入
从人均纯收入的角度看河北农民生活质量发展状况,其总体特征是: 新中国成立48年以来,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总体收入已达到温饱有余的水平。1954年河北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62.66元,到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提高到2054.95元,比1954年增长了31.8倍,年均增速为8.7%。其中,1979—1996年18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0倍,年均递增17.4%,远远地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年均增速。对1996年农民内部的收入分布研究表明: 人均纯收入达到小康水平的户为36.2%,4 000元以上的高收入户达4.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则不足1.7%。总的来说,全省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总体收入水平已达到温饱有余阶段,正在向小康生活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