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大长公主1051—1080
宋英宗赵署第二女,母为宣仁皇后高氏、嘉祐八年 (1063) 始封宝安公主。神宗即位后,进封为舒国长公主。后改为蜀国长公主。嫁给左卫将军王诜。按宋宫规制,公主下嫁,有皇上专赐府第,不与公婆同宅。诜母卢氏寡居,公主将她迁置于公主府第附近,以便每日送饭探候。卢氏患疾,公主曾侍奉汤药。后来宣仁太后衰病,公主常在宝慈宫侍奉。时遇旱灾,公主恭效神宗损膳撤乐。宣仁太后卒,公主立即遣散歌舞伎三十人。元丰三年 (1080) 公主患病,王诜曾因放荡不拘被贬官。后来公主病重,为安慰公主,神宗下诏恢复王诜官职。弥留之际,神宗亲临病榻前探视,并亲自为她诊脉。赐金帛六千,问她还要什么? 公主只是一再谢恩皇上恢复王诜之职。公主去世消息传来,神宗顾不上用膳即御驾前往,亲临吊祭,并举哀五日。追封为越国长公主,谥号贤惠。后又加封大长公主,累封秦、荆、魏国大长公主。据《宋史·公主传》记载,公主好读书,喜书法,扶济亲族,中外称贤。其死不久,公主乳母举告王诜及其八妾种种不轨行为,神宗大怒,俟公主葬礼完毕,即贬王诜于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