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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马新贻被刺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马新贻被刺案

马新贻被刺案

此案发生在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七月二十七日,是两江总督月课武职之期。总督马新贻亲临校场阅射。校场在督署之右,有箭道可通署后便门,马新贻阅射毕,步行由箭道回署,将入便门,忽有跪伏道左,求助川资者,乃一武生,马新贻的同乡。接呈状阅后说道:“已助两次矣,今胡又来?”言未毕,忽右边有人大呼伸冤者,未及询问,已至马新贻身前,左手把其衣,右手以刀刺入其胸。马新贻谓从人曰:“我已被刺,速拿凶手”,言毕而绝。武校闻声奔集,执缚凶犯,并执武生付首县审讯,凶犯为张汶祥,河南汝阳县人,武生实不知情,乃先释武生使去。朝廷对此案非常重视,先是派张之万赴江南审理,又恐该犯所供各节有不实不尽之处,复遣刑部尚书郑敦谨前往会同曾国藩再行推鞫,查明了张汶祥刺马的原因。张汶祥原是捻军,后至浙江宁波,以押当为生,并与浙江南田海盗勾结,食其粮数年,值马新贻巡抚浙江,擒斩海盗颇众。后又禁止押当,张汶祥更加贫困,而且想为海盗报仇。张汶祥之妻为人引诱出逃,汶祥追而执之,诉于巡抚,马新贻认为这皆是小事,未加理睬。张遂怀报复之心。据此,朝廷认定此案并无人指质,张汶祥为元凶,因而将其比照谋反叛逆凌迟处死,并于马新贻灵柩前摘心致祭。

☚ 因奸致夫被杀案   殴妻致死案 ☛
马新贻被刺案

马新贻被刺案

又称“张文祥刺马案”,晚清一大公案。马新贻,菏泽人、进士出身,分发安徽以知县用,旋被委办庐州(今合肥)各乡团练。张文祥,又作张汶祥,河南汝阳人,与曹二虎、石锦标同为捻军头目。据传,马新贻曾为张文祥败俘,以互相结好释去。马归后,请巡抚招降张文祥、曹二虎、石锦标等,编为山字二营,由马统之,张等为营官,后马擢升安徽布政司,张、曹、石亦随马供职。曹妻美,马占之,并以通捻罪名假手他人杀曹。张知后大愤,发誓为友报仇。同治七年(1868年)马累升至两江总督。九年(1870年)8月,马阅兵于署西校场。事毕,由箭道还署,被张乘机刺死。张行刺后不逃,被逮严鞫,直认不讳。大吏为维护官厅体面,遂以“江浙海盗,挟仇报复”定谳上奏,将张酷刑处死。

☚ 马正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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