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用格言词典︱凡例 凡例 本词典是“通用语言文字系列工具书”中的一种,供具有初、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使用。 一、 条目 1.本词典选收古今格言近2000条(包括副条)。 2.所选格言均语出有据,富有教育和借鉴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通用性。 3.尽可能选择源头最早的格言作主条,常见“异形”格言列为副条。副条分“又作”条和“简作”条。如: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又作〔独学无友,则孤独而难成〕 【赠人以言,重于金石珠玉;听人以言,乐于钟鼓琴瑟】简作〔赠人以言,重于金石珠玉〕 副条首字不同的另出条,不再释义、举例,注明见主条。如: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又作〔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见〔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二、字形 一律使用规范字形,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三、注释 1.对主条中的疑难字、词等,予以注音、解释。然后串讲格言的本义。明白易懂的不串讲。 2.有引申义或比喻义的,指出引申义或比喻义。 四、出处 1.每条格言均标明出处。 2.先秦典籍、历代正史、类书及古小说,只出书名、篇名、卷次或章回数,其余均标明朝代、作者、书名或篇名等。 3.引自诗词的,标明“诗”或“词”。原标题中已标明“诗”的,不另标“诗”,如《己亥杂诗》等。 4.原书名或标题中已点明作者的,不另署名。如《雷锋日记》《谢觉哉日记》等。 五、例句 1.书证之后,选用后人引用格言的例句,以现代例句为主。句前标以[例],句末在括号里标明出处。 2.一般引用一个例句;少数引用两个的,以“|”隔开。 3.作者不止一人的,只取第一作者,后加“等”字。 六、提示 词目中容易读错、写错的字词,加以提示,如:“讷”读nè,不要读成nèi;“羸”不要写成“赢”。 七、排列 词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首字同音的,按笔画数多少排列,笔画多的在后。首字相同的,按第二字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以此类推。 八、索引 正文前附“词目首字音序索引”和“词目笔画索引”。 |
☚ 通用格言词典︱《通用格言词典》前言 通用格言词典︱序 ☛ 00013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