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香港法院规则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香港法院规则委员会设立于香港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内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原则和管理措施。最高法院规则委员会由首席按察司和首席按察司任命的1名上诉法庭及4名原诉法庭的按察司、1名经历司或者副经历司、两名大律师和两名律师组成。首席按察司任委员会主席,经历司任秘书,会议的法定人数为5人。地方法院规则委员会由首席按察司和首席按察司任命的3名地方法院法官、1名大律师和1名律师组成。法院的司法行政官员均由总督任命。经历司根据法律授予和法院规则委员会规定的权限,具体领导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司法行政有关事项,带领执行官、法警和其他人员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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