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残废军人休养院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由1982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政部颁布施行。共13条。暂行办法对休养院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1)改善休养员生活文化福利设施。(2)搞好医疗护理工作。(3)加强对休养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定了休养院接收的对象和休养员的生活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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