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券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的全资附属企业。1988年6月成立,是山东省第一家专营证券业务的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实有资本金1000万元,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法人。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设证券业务部、计划财务部和综合部等职能部门,在本地区设有10余处业务网点,并与省内外多家证券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代理发行有价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支付;证券代保管和证券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办理证券的登记和过户;证券贴现和证券抵押贷款;证券投资咨询;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作为青岛市证券市场组织体系的主干,本着开拓、建立和发展证券市场,为企业筹措生产建设资金,引导资金投向,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宗旨,遵照国家的证券管理法规和客户筹资、投资需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优质、广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