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案台湾国民党当局迫害政界人士案件。雷震,别名雷儆寰。生于1897年,原籍湖北,生于浙江长兴。1916年赴日本留学。191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北伐战争期间回国。曾在国民党政府中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去台湾,任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委员、“总统府”国策顾问等职。雷震是亲美反蒋的重要人士之一。1949年曾配合胡适在美国组织“中国自由党”,在台湾主办《自由中国》杂志。该杂志因揭露和批评国民党某些腐败现象,受到群众欢迎。雷震并与非国民党人士及台湾地方人士高玉树、李万居等筹组“中国民主党”,企图改革台湾政治,并反对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 因而遭逮捕。1960年9月4日,台湾当局以“雷震涉嫌叛乱”罪。对其提起公诉,判刑10年,褫夺公民权7年。1979年3月7日病死于台湾。对于雷震案,台湾《公论报》曾发表文章,对台湾当局随便治人于罪提出异议, 因而受到“警告处分”。1988年4月初,雷震的妻子、国民党资深监察委员宋英,正式向“监察院”提案,要求公布雷震案调查报告及附件。宋说:“只要大家都知道雷震案真相,雷震就算平反了,公道自在人心,谁又能一手遮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