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定额制Long-Time Quota System
捷克斯洛伐克为提高管理工作经济效能采取的重要措施。1958年2月捷共中央《关于提高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的经济效能的原则》的决议中提出。1959年1月1日起实行。1958年以前实行超额奖励制,由于国家每年提高计划指标,使下一年超额完成计划更加困难,超额奖励失去了物质鼓励的作用。1959年实行计划、财政和物质鼓励的长期定额新方法。该方法根据五年计划来确定企业长期物质鼓励定额,五年不变。接受并完成艰巨的计划指标者,还可比超额完成普通计划指标得到更多的奖励。该方法还规定了平均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之间的关系的长期定额,以加强劳动人民的个人物质鼓励。企业和个人的物质鼓励制度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