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jīn rónɡ zhài quànфин ги金融债券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债券。它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三者是对债券按发行人所作的一种分类。金融债券的发行人是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在中国,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及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中国于1985年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颁发《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管理办法》,决定从1985年起,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对急需资金的乡镇企业发放特种贷款。 金融债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务人发行的债务凭证。期限通常为1年以上,长者可达5~10年。如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于1988年6月发行的累进利息金融债券,期限1~5年,不满1年不能兑付,面额为500元、1000元两种。中国金融机构信贷中,金融债券收入1994年845.0亿元,1995年1683.6亿元,1996年2477.1亿元,1997年29.9亿元,1998年56.2亿元,1999年39.47亿元,2000~2005年分别为30.2、51.4、90.3、2226.3、3954.8、5672.8亿元。国家银行信贷收入中,金融债券1994年825.2亿元,1995年1664.4亿元,1996年2465.1亿元,1997年2.2亿元,1998年1.7亿元。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jinrong zhaiquan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债券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证明持券人有权按约定的条件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债券按发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三种。公司债券是股份公司或企业为了取得追加资金而发行的借款凭证。这种债券的持有人同公司或企业之间只存在着普通的债仅、债务关系,他并非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政府债券(也叫公债券)是由国家为了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借款凭证。金融债券是由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借款凭证。金融债券的利息一般比银行同期储蓄的利息高,但金融债券不能象储蓄那样随时提取。因此,银行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比吸收存款筹集资金更有吸引力,更稳定可靠,可以用于长期的投资贷款。 ☚ 金融 人民币 ☛ 金融债券Financial Bond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发行的,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凭证。 金融债券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中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它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借款的主要形式。它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负债来源的多样化、增强负债的稳定性。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的特点是:(1) 发行者有较大的主动权,筹资对象范围广泛,筹资效率较高;(2) 债券的盈利性、流动性较好,有较强的吸引力;(3) 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因而筹集的资金稳定,并且不必向中央银行账户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筹资成本较高、债券的流通性受市场发达程度的制约、管理当局的限制较严等。 金融债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票券上载明债券发行机构名称、面额、利息、期限等内容。发行的目的在于筹措中长期贷款和投资的资金。经中央银行批准其发行额度后,一般由金融债券的发行机构在其营业点以公募方式进行,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长者可达5—10年,利息率略高于同等期限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它可以分为“普通金融债券”“累进利息债券”和“贴水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公司债券。即规定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按票面金额出售,到期还本付息; 累进到息债券利率不固定,每年债券利率按一定百分比增加; 贴水金融债券则以低于票面的金额出售,其差额即为购买者所付价值的收益,到期后发行人按票面金额偿还。金融债券的特点是: ❶与公司债券相比,其安全系数较高; ❷与银行存单相比,其盈利性较强; ❸持券人不能提前抽回本金,但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转让,其流通性较强。所以,它对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financial bond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筹集中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金融机构长期借款的主要形式。金融债券的种类、形式多样,利于金额机构拓宽负债渠道、促进负债来源的多样化,增强负债的稳定性。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的特点: ❶发行行有较大的主动权,筹资对象范围广泛,筹资效率较高; ❷债券的盈利性、流动性较好,有较强的吸引力; ❸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因而筹集的资金稳定,并且不必向中央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筹资成本较高,债券的流通性受市场发达程度的制约,管理当局的限制较严等。 ☚ 境外项目融资 资本性债券 ☛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在欧美大部分国家,由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同属于股份公司组织,所以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其发行、流通和转让与公司债券一样受相同的法规管理。日本有所不同,金融债券的管理受制于特别法规。在日本,金融债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附息金融债券;另一种是贴现金融债券。附息金融债券为普通金融机构所发行,除东京银行发行的附息债券期限为3年外,其他均为5年。附息金融债券适用于中期投资,在债券的店头交易总额中,此类债券仅次于国债,占第二位,流通性很高。贴现金融债券不是一般金融机构都能发行。日本特别法规规定,日本有6家金融机构具有发行贴现金融债券的资格。这6家金融机构是:日本兴业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东京银行、农村中央金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1985年,这6家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约占全部金融债券年发行额的43%,金融债券未偿还额和年交易量分别占全部金融债券未偿还额和总交易量的16%和1.1%。由于这6家金融机构受有关条件的限制,存款规模远低于城市银行、地方银行和普通银行,因此,发行贴现金融债券成为它们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由于金融机构的信用度较之国家为低而比一般公司债券高,所以日本金融债券的利率水平高于国家债券而低于一般公司债券。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信用中介,它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吸收公众存款,存款占资产负债总额的比重一般都在2/3左右。那么金融机构为什么还需要直接发行自己的债券呢?这主要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是筹资用于某种特定用途;二是改变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债券虽然与存款一样都是金融机构的负债,但存款的主动权在公众客户,不在银行。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高服务及增加优惠条件,来吸引更多的存款,但对存款并不能真正掌握其主动权,而发行债券是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并且债券的期限固定,所以发行者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灵活性。 中国的专业银行自1985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时开办特种存款。1985年首次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共5亿元人民币,面额分20元、50元、100元三种,期限1年,年息9%,一次还本付息,不能提前兑现。1987年以后,金融债券的发行面额大多为100元、500元和1000元,利率也有所调整,期限则增加为1年、2年、3年等几种类型。金融债券的认购对象全部为个人,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特种贷款,支持效益好、产品为社会急需的企业发展生产。目前,除专业银行之外,综合性银行以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开始发行金融债券。目前发行的金融债券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中国目前发行的金融债券有三种类型: ❶定期存单式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这是主要形式,一般称为普通金融债券,平价发行,不计复利。 ❷累进利率债券。这种类型的债券采取分段累进的计息方式,平价发行。如1987年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债券,期限1~5年,债券利息第1年为9%,第2年为10%,第3年为11%,第4年为12%,第5年为13%,按整年计息。1989年发行的此类债券,期限1~3年,期限满1年、2年的,年利率比同期储蓄存款利率再高1个百分点,期满3年的,年利率比同期保值储蓄定期存款利率再高1个百分点,持券人可于债券发行满1年后,随时到发行银行要求偿还本息。 ❸贴现债券。这种债券是按一定的贴现率以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折价发行的。如中国工商银行1987年发行的一笔债券,期限3年零3个月,面额100元的售价75元,面额500元的售价375元,面额1000元的售价为750元,期满后按票面额偿还。截至1991年底止,中国金融债券的累计发行额为351.97亿元人民币。 ☚ 转换公司债券 贴水金融债券 ☛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在欧美大部分国家, 由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同属于股份公司组织,所以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其发行、流通和转让与公司债券一样受相同的法规管理。日本有所不同,金融债券的管理受制于特别法规。在日本,金融债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附息金融债券;一种是贴现金融债券。附息金融债券为普通金融机构所发行,除东京银行发行的附息债券期限为3年外,其他均为5年。附息金融债券适用于中期投资,在债券的店头交易总额中,此种债券仅次于国债, 占第二位,流通性很高。贴现金融债券不是一般金融机构所能发行。日本特别法规规定, 日本有6家金融机构具有发行贴现金融债券的资格。这6家金融机构是, 日本兴业银行、 日本长期信用银行、 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东京银行、农林中央金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由于这6家金融机构受有关条件的限制,存款规模远低于城市银行、地方银行和普通银行,因此,发行贴现金融债券是它们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因为金融机构的信用度较之国家为低而比一般公司高,所以日本金融债券的利率水平高于国家债券而低于一般公司债券。 中国的专业银行自1985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时开办特种贷款。1985年首次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共5亿元,面额分20元、50元、100元三种,期限1年,年息9%,一次还本付息,不能提前兑现,不能流通、转让,认购对象全部为个人,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特种贷款,支持收益好、产品为社会急需的企业发展生产。目前,中国几家专业银行都开始发行金融债券,截止1988年底,共发行160亿元。 ☚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政府或民间金融机构为了广泛地筹集更多的中、长期资金,利用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发行的一种债券。这类债券的特点是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企业和单位,团体不能购买。在中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单位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各类专业商业银行。中国目前已发行的金融债券有:(1) 一般金融债券,期限1年、5年不等。(2)新种类金融债券,利息累进计付,期限浮动。(3) 贴水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预先支付利息的一种债券。 ☚ 中长期浮动利率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 ☛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有价证券。是银行的一种证券业务。但不属银行的直接投资,而是为其他投资者提供投资方向和目标。实质上是一种联合公司债券。对单独发行债券有困难的企业向发行债券的银行申请借入长期资金,通过金融债券起着企业与社会资金联结的中介作用。各国对发行金融债券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如日本《银行法》规定,只有贷放长期资金为主的银行,才能发行金融债券。在我国,各个金融机构由于未明确划分各类业务经营的主体,经过人民总行批准,都可以根据自身资金实力,本着量入为出原则,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对象是城乡个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特种贷款。我国发行金融债券有重大现实意义: (1) 促进调整产业结构,支持一些产品为社会所急需,经济效益好的扫尾建设项目迅速竣工投产; (2) 调整资金结构,可以引导一部分消费基金转为生产基金;(3) 运用经济办法调节市场资金供求,有利于搞活金融; (4) 在加强宏观金融控制的同时,有利于贯彻区别对待的政策; (5) 有利于银行开拓新的融通渠道,组织稳定的长期可用资金。金融债券形式主要有贴现金融债券和附息金融债券两种。前者没有息票,而是先付利息; 后者则为有息票的债券,每年按规定日期,凭息票领取利息。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可以转让、继承、抵押。债券面额由发行银行决定,一般有20元、50元、100元、300元、500元不等。期限有的一年、有的两年或两年以上。年息高于存款利率。我国自1985年开始,由工商银行发行5亿元、农业银行发行15亿元。1988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共发行70亿元。 ☚ 公债券 国库券 ☛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务人发行的债券凭证。凭证上载明债券发行机构名称、面额、利息、期限等内容。发行的目的在于筹措中长期贷款和投资的资金来源。经中央银行批准其发行额度后,一般由金融债券的发行机构在其营业点以公开出售的方式发行,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长者可达5—10年。利息率略高于同等期限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金融债券分普通债券和贴水债券两种。普通债券类似公司债券,即规定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按票面金额出售,到期还本付息; 贴水债券则以低于票面的金额出售,其差额即为购买者所付价值的收益,到期后发行、人按票面金额偿还。金融债券的特点是: 与公司债券相比,它的安全系数高; 与银行存单比,它的盈利性强; 金融债券的债权人不能提前抽回本金,但允许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转让,具有可流通性。故它对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为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弥补年度资金短缺,近年来,我国专业银行已开始发行金融债券。198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第一次向个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 以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先后发行。 ☚ 公司债券 政府债券 ☛ 00002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