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野人女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野人女真明代对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外众多散居女真人的泛称。属于广义上的“女真”。主要分布于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史称其居处“极东”,“去中国 (中原)远甚”。当包括《辽东志》提到的女直野人、北山野人、乞烈迷四种等等。明代前期,明朝大力经黑龙江流域,于特林地方设奴儿干都司,对野人女真中的一些部落,也曾建官赐敕,设置羁縻卫所,使其朝贡。后则废弃,朝贡不常。各部发展不平衡,一般说来,游猎于山岭森林者,以狩猎为主; 傍河滨海而居者,以捕捞为主。社会发展比较缓慢。明清之际,当努尔哈赤及其后继者北上统一女真诸部时,一些氏族、部落南迁,纳入新兴的满族共同体中,而留居原地者,则成为近世诸族。 野人女真明时对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外众多散居女真人的泛称。分布在建州、海西以东和以北,即松花江中游以下,迄黑龙江下游,东达海, 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分瓦尔喀、窝集、瑚尔哈、萨哈连等部。各部发展不平衡,以游猎、捕鱼为主。永乐二年(1404)明王朝于黑龙江入海口特林设奴尔干卫。七年升奴尔干都指挥使司, 管理野人女真住地,加强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崇德五年(1640),置于清政权管辖之下。 野人女真明代女真三大部之一。是对海西、建州女真之外,文化较后进部分女真的泛称。居地大体北至外兴安岭东端,东抵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南达绥芬河流域,西接张广才岭,即今松花江下游,图们江、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以东地区。地处极东,至中原甚远,朝贡不常,包括北山野人地区。以其居住特点,又分作瓦尔喀、窝集、虎尔哈3部,故有东海三部、东海女真之称。生产力水平低下,多以游猎、捕鱼为生。明永乐(1403—1424)、正统(1436—1442)间及其以后,先后设立卫所,并于黑龙江口特林地方置奴儿干都司,实行管辖。清初,经太祖,太宗相继统一。治内有赫哲、费雅喀、鄂伦春、鄂温克(索伦)、达斡尔、奇勒尔、乌德赫、奥罗奇等人。 野人女真明朝居住在黑龙江流域、库页岛的少数民族,又称黑龙江女真。另一支居住在黑龙江支流松花江和乌苏里江及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俗称东海女真。这两支“野人”女真部落,先后皆为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后金政权兼并。后与建州、海西女真融合为满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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