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律比较对各国的或者不同法律体系的相应部门法律的比较研究,还可区分为:相同社会制度各国的相应部门法律的比较(即所谓对内比较),如法国埃斯曼(E.Esmein)的《法国比较宪法论(两卷,1896—96)初版)》即属此类的古典名著;不同社会制度各国的相应部门法律的比较研究(即所谓对外比较)本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部门法律比较的具体内容包括属于各该部门法律的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乃至司法实践等实在法的诸种形式,在部门法律比较获得的理论,如宪法原理、民法原理,是来自实在法的科学抽象,为一般法律比较提供实证的理论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