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刑部尚书元祐初始置的职事官名。
职源北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闰十二月十八日(庚申)始置权尚书,以安排资格不够的新进之士(《十朝纲要》卷12)。
职掌与刑部尚书同。
简称与别名❶尚书。权六部尚书通称。《合璧后集》卷26《六部门·总尚书》:“元祐初,置权尚书。”《宋史·哲宗纪》1:“(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庚申,置六曹尚书权官。” ❷权尚书。权六部尚书通称。《合璧后集》卷26《六部门》:“元祐初,置权尚书。”《宋史·哲宗纪》1:“(元祐三年)庚申,置六曹尚书权官。”
职源尚书省刑部侍郎之名,始自隋朝大业三年(607)(《隋书 ·百官志》下)。
官品❶宋前期依唐制,为正四品下(《宋史·职官志》8、页3996,《新唐书·百官志》1《刑部》)。 ❷元丰新制,定为从三品(《分纪》卷11《刑部侍郎》)。
简称与别名❶刑侍。《合璧后集》卷31《刑部侍郎》:“张文忠九成兼刑侍。” ❷小司寇,拟《周礼》官称。《合璧后集》卷31《刑部侍郎·事类》:“小司寇小司寇,掌外朝之政。”《六典》卷6《刑部侍郎》:“周之秋官小司寇。” ❸贰秋官。由刑部尚书别称秋官引申而来。《曾巩集》卷24《刑部侍郎》:“贰秋官之案。” ❹贰宪部。别称,由刑部别称宪部引申而来。《栾城集》卷33《范百禄免侍读不允诏》:“顷贰宪部,持法宽平,不屈于权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