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邵阳永和金号惨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邵阳永和金号惨案 邵阳永和金号惨案1947年5月间,在湖南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孙佐齐及其下属傅德明的的指使下,制造了邵阳永和金号惨案。主犯孙佐齐,邵阳人,早年在蒋介石亲自领导的军统组织里工作。抗战初期,曾代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书记长。抗战胜利后,投奔湖南省主席关奇伟,任湖南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职务。傅德明是他的机要秘书。孙佐奇在任期间,积极执行蒋介石的“肃奸”政策,残害进步人士,并趁机择肥而嗜,恣意诈索抢劫。1947年3月20日,孙佐奇派傅德明等人率兵逮捕了永福药号老板的独子何健中和永和金号技工陈汉宋,借以勒索钱财。但是由于榨出的油水不多,深感效果不大,而且易出毛病,不如索性实行抢劫,遂定下抢劫杀烧的计划,并指明由傅德明负责执行。正在这时,传闻永和金号解来一批黄金,傅即于5月3日,率人至永和金号,用威逼兼哄骗的手段迫使永和金号的伙计们吞服安眠药,然后趁众人昏迷之际,劫走了保险柜内所存的黄金,并倾油放火烧屋。大火被救后,只有学徒喻让贤等五人幸免一死。当报纸上发表了受害人的陈述后,引起舆论哗然,各界集会声援,成立了声援永和金号惨案委员会。在被害人的控诉和群众的压力下,法院不得不开庭审理此案。5月21日,傅德明在省高院首席监察官汪廉的审讯下,招认了制造惨案的经过,并供出赃物下落。6月7日,邵阳地方法院第一次正式开庭审讯傅德明,并于27日宣判,仅将傅德明一人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了案。对其余罪犯虽判徒刑,但只是为掩人耳目,不到数月,有的保外就医,有的假释,有的复判,都一个个逍遥法外了。而指使制造此惨案的孙佐齐,直到邵阳解放后,才受到审判。 ☚ 殷汝耕连续通敌案 汉口“双钉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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