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创焕
台湾彰化人,祖籍广东饶平,1925年7月25日生。1944年台中师范学校毕业,1954年考入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1956年获硕士学位。后于“国防研究院”第十六期结业。早年任小学教员。1956年后任台湾当局“考试院考选部”专员、科长、视察、帮办等,1965年任“考试院铨叙部”第三司司长。1967年任台湾省社会处处长。1972年任国民党中央社会工作会主任,兼 “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副主任,1976年6月还兼任台湾当局 “行政院”政务委员。同年12月任 “行政院内政部” 部长。1981年12月任 “行政院”副院长。1984年5月任台湾省政府主席。1990年6月卸任省主席,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90年10月被聘为 “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委员。1991年4月自组“中华民国国家发展策进会”,任会长。1993年5月任“考试院”院长。1977年7月免职,被聘台 “总统府”资政。1976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1988年7月、1993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1979年12月国民党十一届四中全会起连续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97年8月出任国民党中央副主席。著有 《三民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人口政策与省政建设》《社会福利与民主》《历史文官制度》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