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变更
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更改。如果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则为遗嘱的撤销。遗嘱人可用另立新遗嘱的办法变更或者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人也可用与遗嘱意思相反的行为变更或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如遗嘱人的生前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遗嘱视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