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主义亦称“主德说”。一种以道德为至尊的伦理学说。认为世界和人类的存在完全以道德为目的。在西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费希特。他认为人类精神活动的道德意志是世界存在和发展的依据,客观世界为道德而存在,为道德活动而生成,伦理的目的就是要在客观世界中实现自己。客观世界和人类都是为道德服务的,人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自愿地有意识地实现道德的至善,从而使注意力转向普遍的道德目的。作为道德意志主体的人类精神,即“自我”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是能动的、有创造性的,它必须在道德活动中发展和完善自我,道德活动又是努力向上的,但没有阻碍活动就无从发生,因而“自我”设定了自己的对立面“非我”,来锻炼自己的意志,“非我”就是客观世界。“自我”和“非我”都是为道德活动而存在的,“自我”设定“非我”,克服“非我”的过程就是道德活动。人生和世界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此。道德主义是建立在主观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伦理学说,它过份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