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的扩张
连带责任人中一人不能偿还其分担数额时,其不能偿还的部分,由追偿权人和其他责任人按照比例分担的情形。有关追偿权的扩张,其实是责任的二次负担。在连带责任人的内部清偿关系中,因为追偿权人行使追偿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求偿时,有的责任人因为无力履行自己的偿还责任,其不能偿还的部分,由追偿权人和其他连带责任人按照比例分配。许多国家的民法都有类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追偿权扩张的情形是存在的,但需要注意: (1) 追偿权的扩张是有条件的。一必须存在连带责任人不能偿还的事由,如连带责任人确实无力偿还、某一责任人死亡且无遗产、连带责任人下落不明等;二该责任人不能偿还不是因追偿权人的过错所致,如果是追偿权人怠于行使追偿权导致追偿不能的,应当由追偿权人自己承担责任。(2) 追偿权扩张的后果是追偿权人与其他连带责任人按照比例分担不能偿还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