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费用
是新SNA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一个专用名词。 它是指银行和类似的金融机构用不包括自有资金的存款投资而取得的财产收入大于应计的存款利息的超过额。这种有关银行服务的估计费用,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实际上代表著银行业的一种收入,一种由银行业创造的收入。但如果把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的交易如同其它产业部门的交易那样处理,它们的营业盈余,或者它们的增加值会是负数。 为避免这一异常现象,在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在实际支付费用之外另估计一种银行服务费用来代替这种收入的概念。 把估算的服务费用归类为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消耗,等于把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对各个产业部门的贷款所收的费用细分为服务费用和“纯”利息两个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