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经指伤寒已经过了太阳病阶段。伤寒初起,邪在太阳经而称太阳病,其病程一般为六至七日。假如伤寒过了六七日,太阳病证已罢,则病邪已不在太阳经,称为过经。过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经后邪气已除,正气渐复,则病从太阳而解,即《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所谓“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者。另一种为过经后太阳病候虽罢,但出现少阳、阳明等它经病候,则为“过经不解。”如:“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为太阳过经而传入少阳。又:“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为太阳过经而传入阳明。参见过经不解条。 过经指伤寒病过程中,由一经的证候传入另一经证候的变化。 过经ɡuòjīnɡ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病程中, 一经的证候转入另一经的变化。如太阳表证已经解除, 而出现少阳经的证候, 就称作太阳病过经。 过经guò jīngtransmission from onemeridan to ano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