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晚钟
台湾台北县人,1929年4月2日生。台湾师范大学毕业,东吴大学肄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训导工作第二期、行政管理第十五期结业。曾任台北市立女子中学教师兼训导主任,台北市教育局督学,台北市少年励志进修班总干事,台北市仁爱初中校长,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专门委员、设计考核委员,台湾省各级渔会建设基金管理运用委员会执行秘书,台北市立南门国民党中小学校长,台北市大安区、古亭区教育会理事长,台北市教育会常务理事、监事,台湾当局“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召集人等职。1980年12月当选为台湾当局“增额立法委员”,1983年、1986年三次当选连任。1989年转任台湾当局“行政院”顾问。1990年任“立法院”副秘书长,1993年退休。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候补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