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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货币名目论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货币名目论

同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货币理论。最早为专制国家铸币贬值政策作辩护而产生。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作为货币金属论的对立面得到进一步发展。认为货币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只有国家赋予的名目价值。作为服务于商品流通的工具,只是抽象的计算单位。错误地否定货币的商品性质,混淆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曲解货币流通手段的职能,使价值符号与金属相脱离。

货币名目论Nominalism

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关于货币本质的学说。货币名目论否定货币本体价值的存在,认为货币是一种价值符号、流通手段、换取财富的票券,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产物,只是名目上的存在。货币名目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一书中阐述其金属说主张的同时,又认为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约或国家的法律所造出来的,是可凭以交换他物的保证。17世纪末18世纪初,在反对重商主义思潮与政策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货币金属论的斗争中,货币名目论逐渐发展起来。法国经济学家布阿吉尔贝尔最先用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来解释货币的本质;巴尔本最先提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权威所规定;贝克莱与斯图亚特则是早期货币符号说与计算单位说的主要代表。20世纪初,货币名目论得到广泛的流传,以德国历史学派为首,形成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流派。

货币名目论

亦称“名目主义”,一种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资产阶级货币理论,它否认货币的商品性和货币的实际价值。认为货币只是由国家用法律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只在名目上存在。该理论于十八世纪早期在与货币金属论对立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其代表人物有巴贲、贝克莱、孟德斯鸠、休谟和斯图亚特等人。如巴贲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铸币是因国家的权威而具有价值; 贝克莱提出金银、纸币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价值比例的记号或符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的,都无关紧要。现代货币名目论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克纳普、英国的凯恩斯等人。如克纳普认为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货币的本质就是手段,凯恩斯在1930年发表的《货币论》一书中提出,计算单位是货币理论的基本概念,计算货币与债务、价格表同时产生,货币本身则是通过其支付手段,使债务契约和价格契约得以履行,并能储藏的具有一般购买力的工具。货币名目论又区分为: 货币国家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票券说和货币抽象说等等。


货币名目论

亦称“名目主义”或“名目学说”。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关于货币本质的学说。货币名目论否定货币本体价值的存在,认为货币是一种价值符号、流通手段、换取财富的票券,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产物,因而只是名目上的存在。
货币名目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 《伦理学》一书中阐述其金属说主张的同时,又认为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约或国家的法律所造出来的,是可凭以交换他物的保证。显然,这是货币国定说与价值符号说的雏型。17世纪末18世纪初,在反对重商主义思潮与政策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一货币金属论的斗争中,名目主义逐渐发展起来。早期名目论的主要代表有布阿吉尔贝尔、N·巴本、G·贝克莱与J·斯图亚特。布阿吉尔贝尔最先用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来解释货币的本质,首倡货币职能说; 巴本最先提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权威所规定,首倡货币国定说; 贝克莱与斯图亚特则是早期货币符号说与计算单位说的主要代表。20世纪初,货币名目论得到广泛的流传,以德国历史学派为首,形成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流派。其中,G·F·克拉普的货币国定说,F·彭迪生与K·艾思德的权利票券说,李夫曼与凯能的价值计算单位说,瓦格纳与门格尔的货币职能说,构成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内容。

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nominalism

亦称“名目主义”或“名目学说”。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关于货币本质的学说。货币名目论否定货币本体价值的存在,认为货币是一种价值符号、流通手段、换取财富的票券,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产物,因而只是名目上的存在。
货币名目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一书中阐述其金属说主张的同时,又认为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约或国家的法律所造出来的,是可凭以交换他物的保证。显然,这是货币国定说与价值符号说的雏型。17世纪末18世纪初,在反对重商主义思潮与政策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货币金属论的斗争中,名目主义逐渐发展起来。早期名目论的主要代表有布阿吉尔贝尔、N·巴本、G·贝克莱与J·斯图亚特。布阿吉尔贝尔最先用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来解释货币的本质,首倡货币职能说;巴本最先提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权威所规定,首倡货币国定说;贝克莱与斯图亚特则是早期货币符号说与计算单位说的主要代表。20世纪初,货币名目论得到广泛的流传,以德国历史学派为首,形成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流派。其中,G·F·克拉普的货币国定说,F·彭迪生与K·艾思德的权利票券说,李夫曼与凯能的价值计算单位说,瓦格纳与门格尔的货币职能说,构成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内容。

☚ 货币商品论   名目主义 ☛
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

亦称“名目主义”。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货币理论。该理论从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的角度认识货币。否认货币的商品性和货币的实质价值,认为货币只是由国家用法律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只在名目上存在,进而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所规定。
该理论渊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前322年)。他在其《论理学》一书中阐述他金属论见解的同时,却又说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约或国家的法律所造出的,是可凭以交换他物的保证。这显然又是一种名目主义论调。不过一般人认为鲜明的名目说主张则是在18世纪早期与货币金属论的对立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到20世纪上半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代表人物早期的主要有N·巴本(1640~1698年)、G·贝克莱(1685~1775)、D·休谟(1711~1776年)及J·斯图亚特(1712~1780年)等人。他们认为,货币并不是商品,没有任何内在价值,而是抽象的计算单位,是服务于商品流通的符号。如巴本提出贵金属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其价值是从货币价值派生出来的。因为贵金属被用来铸造货币,更因为国家以其权威指令了货币的价值,所以铸造货币的贵金属才因而取得了价值。贝克莱提出金、银、纸币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价值比例的记号或符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都是无关紧要的。并进一步认为纸币与金属货币相等,或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制造成本和流通费用都远较金属货币低廉。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G·F·克纳普(1842~1926年)、F·彭迪生(FriedrichBendixen,1864~1920年)、K·艾思德(1856年~? )及英国的J·M·凯恩斯(1883~1946年)等人。如克纳普提出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货币的本质就是票券的支付手段。至于票券的支付手段应以何种材料制成,则无关重要。凯恩斯在1930年发表的《货币论》一书中提出,货币理论的基本概念是计算货币,计算货币与债务、价格表同时产生,货币本体是只有在其与计算货币的关系上才存在的。货币名目论又可区分为货币国定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符号说和货币抽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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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nominalism

同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货币学说。名目论认为货币是计量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一种票证。货币无需有内在的实质的价值,它的价值只是一个名目,和货币材料的价值无关。这种观点只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角度认识货币,强调含金银量不足的铸币和无价值的票券能够在流通中正常运转。它不懂得货币是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的特殊商品,只有货币本身有内在价值才能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无内在价值的票券所以能够流通,只不过它在流通过程中暂时充当货币的代表、符号。
封建社会末期,统治者常用降低货币成色或提高货币面值的办法解决财政困难。一些为之辩护的学者便提出了货币名目学说。后来,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批评重商主义的经济学家,如巴贲、贝克莱、孟德斯鸠等则以货币名目论与盲目崇拜货币的观念相对抗。他们强调货币只不过是流通手段,国家的富强依赖于生产的发展,商品的丰富,而不在于货币数量的增加。英国休谟(Hume,David,1711~1776)的货币数量论也是一种货币名目论,他认为货币不过是在流通过程中当做商品的代表而获得一种虚构的价值,它的价值取决于流通中的货币量和商品量之间的比例。20世纪初,德国新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克拉蒲(G.F.Knapp,1842~1926)在他的《国家货币论》(Die Staatliche Theorie des Geldes,1905)一书中提出了“国定货币论”,认为货币是由国家法律决定的。例如,纸币它本身并无内在价值,它的购买力和支付能力完全是由政府法令赋予的。它对现代资产阶级货币名目论的传播有重要影响。这种观点反映了20世纪以来,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黄金储备已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商品流通的需要,力图摆脱所谓“黄金桎梏”,要求取消金本位的呼声。凯恩斯主义以计算单位引出的对货币的解释,也是一种现代货币名目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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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

亦称“名目主义”。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资产阶级货币理论。它们否认货币的商品性和货币的实质价值,认为重要的不在于货币的金属内容,而在于它们的票面价格,货币只是由国家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只在名目上存在。名目主义在17—18世纪形成,早期的代表人物有英国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和斯图亚特等人。现代货币名目论的著名代表是德国经济学家克纳普,他在1905年的著作《国家货币论》中认为,货币具有国家赋予的购买力,货币是由国家创造的,这种货币国定说成了货币名目论的一种代表学说。凯恩斯在1930年发表的《货币论》一书中提出,计算单位是货币理论的基本概念; 计算货币与债务、价格表同时产生,货币本身则是通过其支付,使债务契约和价格契约得以履行,并能储藏的具有一般购买力的工具。法国的海尔弗里希、门格尔和瓦格纳等人,认为货币的价值不在币材实体的价值,而是其发挥作用的职能价值,纸币虽然没有价值,但能够完成货币应有的基本职能,这就成为货币。这种货币职能理论实际上也是货币名目论的一种代表学说。另外,奥地利的熊彼特、德国的彭迪生和爱尔斯特、瑞典的卡塞尔等人,认为货币是商品和劳务的债权或索取权的标记,其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因此货币的价值可以由政府当局任意规定,所具有的只是裁定的或虚拟的价值。这种货币票券说 (或叫货币符号说) 也是货币名目论的代表学说。德国的李夫曼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而是一种无形的计算单位,仅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这种“抽象的价值货币单位说”,也是货币名目论的一种代表学说。20世纪20年代德国发生恶性通货膨胀后,结束了名目主义在资产阶级货币理论中的统治地位。但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名目主义又重新崛起,这既是与宣布纸币流通为“理想的制度”而必须最终放弃金本位制有关,也是打算借助于货币与信用来论证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调节经济的必要。但现代货币名目论不是在国家的法令中,而是在市场关系的范围内和通过主观估计“效用”、“购买力”的方法来探讨货币价值的定义。由此,货币理论中的主导地位由货币数量论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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