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的“启示”伦理学
谢林(Friedrich WilhelmJoseph Von Schelling1775—1854)出生于符腾堡莱昂贝格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1790年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1795年大学毕业,1798年担任耶拿大学自然哲学教授,自此至晚年一直在大学和官场中度过。他的主要著作有《先验唯心主义系统》、《我的哲学论述》、《神话和天启哲学》等。
谢林师承费希特,并在批判费希特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绝对同一哲学”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在他看来,这个“绝对同一”即客观精神,是世界的本源。他指出,费希特清洗康德的“自在之物”是正确的,但费希特并未彻底摆脱物质幽灵,因为他还承认“自我”内部有一个“非我”存在。谢林认为,“自我”和“非我”、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都来源于一个不自觉的、更高的精神力量,即“绝对”,“绝对”就是“自我”与“非我”的“无差别的同一”或“绝对的同一”,这二者的矛盾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乃至整个历史都是从“绝对”中派生出来的,都是“绝对不断启示逐渐表露的过程”。这样,依据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前提,谢林构造了他的“启示”伦理学原理,即自我的本质是绝对精神的“启示”,在人身上它表现为理智的自我,表现为意志的活动,它是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意志活动与理智自我相联系,就产生了道德律, “道德律的对象就是作为一般理智的我”,它“取缔了一切属于个性的东西,完全毁灭个性”,它是一条具有绝对普遍意义的规律。这就是说,道德律来自于绝对精神的启示,是在绝对精神启示下的人的意志活动中才能产生的。这种道德律就是一种关于至善的无上的命令,即绝对命令。它要求个人意志“只应该希求一切理智所能希求的东西”,要求个人的欲望必须服从客观的道德律令,在绝对精神的启示下寻求满足。谢林承认,人的意志活动不仅与自身内部的理智翌动相联系,而且还必须指向外部世界,指向理智自我的对立面,这是纯粹天然的冲动。这种冲动使人意识到自己纯粹是个体,意识到自己的私欲,即意识到所欲求的幸福。所以人追求私欲,希求幸福本身不存在任何戒律,也不存在什么义务和命令。在谢林看来,至善就是道德与幸福的绝对同一,就是人的意志活动与纯粹意志、绝对精神的同一、是绝对精神通过每个理智行动得以启示出来的必然结果。
在谢林思想发展的后期,他的绝对精神自己启示自己的思想也逐步被上帝向人直接显示“真理”的“天启”思想取代。这样,他的理论就日益倾向于神秘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