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zhèng quàn fā xíngэм ссия (в пуск) цéнных бум г证券发行资金需求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筹措资金的行为,发行证券应按照证券法有关证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证券发行者(资金需求者)一般不直接向投资者发售,而是通过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发行代理,参见 “证券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证券发行是指经批准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一定的程序,以同一条件将有关证券发售给投资者的行为。参与证券发行的主体是: ❶证券发行者。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证券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既是社会资金的需求者,也是证券的原始供应者。在我国,可作为证券发行者的有国务院及其所属机构,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机构,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组织。 ❷证券承销者。是指按照承销合同,为发行者包销或代销证券的承销商。 ❸证券投资者。是指愿意用自己所有的资金购买发行者所发行的证券的自然人和法人。证券发行分为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两种。 (1) 股票发行。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募集股本以同一条件向公众招募及发售自己股份的行为。股票的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发行新股两类。设立发行是为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这是第一次发行股份。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是发起设立发行,即全体发起人认领首期发行股份总额的全部; 二是募集设立发行,即发起人认领首期发行股份总额的一部分,余额向社会公众招募。 发行新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续发的新股票,有两种: ❶有偿增资发行。公司为了更新设备或筹措周转资金,发行新股票,投资者交付股金,公司资本增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 ❷无偿增资发行。公司发行新股票是为了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股东的信心,将公司的公积金或盈利结余转为资本,作为新股票分配的股东,公司股东不用交纳股金,而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公积金按原有股份的比例向原股东发给新股票。 股票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价格可按票面金额,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❶公司名称; ❷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❸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❹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申请股票发行的程序是: ❶申请发行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❷申请人按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简称地方政府) 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报告; 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证明; 公司章程或其草案; 招股说明书; 资金动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成立来的财务报告或由两名以上的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经两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经两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两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❸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❹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除报送申请文件外还应报送批准发行的文件及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证监会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2) 债券的发行。债券的种类很多,这里仅就我国现实生活中发行最为广泛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加以叙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或补充流通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我国 《公司法》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依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所谓净资产额,是公司资产总额减除经营亏本与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❷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总额,不是指某次发行,而是指公司累积历次发行尚未到期偿还的全部公司债券。 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❹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❺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❻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但是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或者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目前仍处于继续状态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但是他们都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并载明不列主要事项: 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以及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证券和证券市场 证券承销 ☛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发行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售证券的法律行为。分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前者是指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法律行为;后者是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出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 证券业协会会员大会 证券市场管理 ☛ 证券发行Security Offering股票、债券发行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将具备法定形式的有价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买卖行为。证券发行与一般商品销售行为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点。其共同点是,两者都需坚持依法转让、自愿成交、等价交换的原则;区别点是,证券发行的商品不是直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普通商品,而是供购买者投资的有价证券。这些有价证券既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也能带来风险。由于证券发行的重要性和风险性都远远大于一般商品买卖,各国对证券发行的主体、对象、限额、程序和方式都作出严格的规定。 证券发行筹资单位(股份公司、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为筹措资金而发售其股票、债券的行为。参见“股票发行”、“债券发行”。 证券发行股票、债券发行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将具备法定形式的有价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买卖行为。证券发行与一般商品销售行为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点。其共同点是,两者都需坚持依法转让、自愿成交、等价交换的原则; 区别点是,证券发行的商品不是直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普通商品,而是供购买者投资的有价证券。这些有价证券,既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也能带来风险。由于证券发行的重要性和风险性都远远大于一般商品买卖,各国对证券发行的主体、对象、限额、程序和方式都作出严格的规定。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security offering股票、债券发行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将具备法定形式的有价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买卖行为。证券发行与一般商品销售行为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点。其共同点是,两者都需坚持依法转让、自愿成交、等价交换的原则;区别点是,证券发行的商品不是直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普通商品,而是供购买者投资的有价证券。这些有价证券,既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也能带来风险。由于证券发行的重要性和风险性都远远大于一般商品买卖,各国对证券发行的主体、对象、限额、程序和方式都作出严格的规定。 ☚ 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主体 ☛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筹资单位 (股份公司、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 为筹措资金而发售其股票、债券的行为。 ☚ 股票助销 证券平价发行 ☛ 00007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