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中共中央在晋察冀边区的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由中共中央妇委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陕甘宁、华北、山东、华东各解放区妇女干部85人。中央领导人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到会,分别作了《关于妇女组织、生产和婚姻问题》、《关于发动广大妇女参加生产建设》和时事报告,邓颖超、杨之华、李培之、罗琼则作了妇女工作、妇女婚姻问题、妇女干部问题和妇女生产问题的报告和专题发言。大会总结交流了抗战以来,特别是土改运动以来解放区妇女工作的经验;确立了今后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任务和方针是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加生产;提出各地各级都应建立妇女组织;重申了全党做妇女工作的方针,以及大力培养妇女干部;在各解放区婚姻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婚姻法;提出加强与国际民主妇联的联系,为召开全国妇女代表会议作准备,并将城市妇女工作提到工作日程上来。这次会议对提高和统一妇女干部的思想意识,推动妇女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