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路招讨使司辽代边防机构名。又称西北路招讨司,西北路招讨府。创置于景宗保宁三年(971年),耶律速撤为首任长官。为辽管辖西北边区的军事重镇。治所设在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布尔根省南部的青托罗盖古城)。长官为西北路招讨使、知西北路招讨使事、权知西北路招讨使事、西北路招讨都监、西北路行军都监、西北路巡检、西北路金吾等,其职责主要是统辖诸属部,负责边防军事,兼掌境内屯田以及镇(镇州)、防(哈达桑古城)、维(乌兰巴剌合思古城)、招(乌归湖西古城)各州民事。辽朝对西北路的地区和属部进行有效的管辖,促进西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西北路招讨使司 西北路招讨使司官署名。辽国置。掌西北路征伐之事。《辽史·百官志二》:“西北路招讨使司,有知西路招讨事,有监军。” ☚ 西南边大详稳司 西南面招安使司 ☛ 西北路招讨使司辽代边防机构名。又称“西北路招讨司”, “西北路招讨府”。景宗保宁三年(971年)创置,为辽管辖西北边区的军事重镇。治所设在镇州(可敦城,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布尔根省南部的青托罗盖古城)。长官职责主要是统辖诸属部,负责边防军事,兼掌境内屯田以及镇(镇州)、防(哈达桑古城)、维(乌兰巴剌合思古城)、招(乌归湖西古城)各州民事,对区和属部进行有效的管辖,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