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造院 裁造院官署名。宋代置。隶少府监。掌制作服饰。《宋史·职官志》:“裁造院掌裁制服饰。” ☚ 财用规运所 采造务 ☛ 裁造院宋少府监所属机构。乾德四年(公元966年)置,掌裁制服饰以供官用。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与内侍充任。 裁造院官司名。掌制作供丁匠、军兵的时服,送新衣库(先为受纳衣服库)收储(《宋会要·食货》52之24、《宋会要·职官》29之8《裁造院》)。
裁造院监当局名。北宋隶少府监。在开封利仁坊,后徙延康坊。南宋拨归工部。
职源北宋初为针线院。乾德四年始置裁造院(《宋会要·职官》29之8)。
编制设监官或勾当官二人,监门官一人。领工匠二百六十七人,并招女工(仁宗天圣元年放归女工,不复招收)(《宋会要·职官》29之8、《长编》卷101甲午)。
别称裁造务。《长编》卷112癸未:“愿陛下裁造务、后苑作坊、文思院、粮料院取祖宗岁用之成数较之,则奢俭可见矣。”同前书卷101甲午:“诏裁造院所招女工及军士妻配隶南北作坊者,并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