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味的形式
是英国著名艺术批评家克乃夫·贝尔(Clive Bell1881—?)提出的美学观点。贝尔在回答“什么是艺术的本质和要素,或激发我们美感的对象究竟具有何种性质?”这个问题时,提出一个美学假设。他认为,各种视觉艺术作品中所能找到的通性只有一种,那就是“有意味的形式”。在每一件视觉艺术作品中,线条和色彩都被组合于一种独特的方式之中,这种特定的形式和形式的关系,激起我们的美感。由于艺术的本质只是“有意味的形式”,所以在贝尔看来,写实、再现的元素理当与艺术无关。贝尔这种把美定义为“有意味的形式”,否定再现,强调纯形式的审美性质的观点,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他这个理论由于陷入循环论证中而不能自拔:“有意味的形式”决定于能否引起不同于一般感受的“审美感情”,而“审美感情”又来源于“有意味的形式”。